所以,比污水还要混乱的娱乐圈,江书梦这一朵奇葩硬是活得自在,广告,爱拍不拍,电影,好的剧本她会拍,全看她大小姐的脾气和心情,但仍然成为众多广告商的宠儿,导演的金矿。
身材好,模样佳,家世好,这样的一个上帝的宠儿简直就是天妒人怨,听说江书梦的追求者遍布全球,花尽千金只为博伊人一笑。
此时的她就这样斜斜地倚在车旁,已是媚态骤生,让人不由吞一口口水。
宣雨激动得很,她伸出手,笑得开怀:“江小姐,我很喜欢你那本火的系列写真,回头你可不可以给我签个名?”
她曾经翻阅过那本写真集,**漂亮得让她都想要化身为男人,即使捧着金山也不惜的要博她一笑。
风清云有些好笑,想不到这丫头还有追星的倾向。
“噢?其它就不喜欢了?你就这么俗?只喜欢看我暴露的写真?”江书梦挑眉,有些伤感地扶了扶鬓边,一副泫然若泣的样子,让人觉得直想抽自己嘴巴,怎么就能惹美人哭了呢。
宣雨大急,又是摆手又是摇头的说道:“不,不是的,我都喜欢,都喜欢。”
看她这样,江书梦噗嗤一笑,媚眼瞥向风清云:“你去哪找的这么个宝贝?这么逗。”
“傻瓜,逗你玩呢。”风清云宠溺地揉了揉宣雨的头发,笑着道。
宣雨大窘,顿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好了,我们进去吧,外边冷死人了。你这丫头我喜欢,我们一起走。”江书梦拽着宣雨的手臂就向别墅里走去。
宣雨有些受宠若惊,她偏头看向身旁高挑的女人,她美好的侧面就像是刻画出来的一样,精致的很,淡淡的香气顺着寒风袭进鼻尖,霎是好闻。
和万千男人心中的女神站在一起的感觉,原来是这么飘飘然的啊。
宣雨并没有什么朋友,离国之前,她有的,都是同学,那样的恣意青春,如花之年,是最适合发展闺蜜的时候,可偏偏,发生了那样的事,还没来得及深入了解,就已经分道扬镳。
而到了英国,那十年,她过得是近乎自闭的生活,除了孟尔冬,对谁都是淡淡的,不深入,不刻意,总是带着淡淡的疏离,久而久之,也没有人愿意去贴她的冷脸孔。
没有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孤独,寂寞,孑然一身,可偏偏,她活了下来,就这样孤单着,苟活着。
若没有孟尔冬,或许她也不会站在这里吧?
江书梦尽管是大明星,却没有明星架子,看起来很洒脱,也好相处,这让对人戒备极深的宣雨一下子就有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