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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阴郁的一双三白眼紧紧地盯着面前的女人, 那目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最后他却笑起来“孙小姐,坐。”
齐璨顺着他话, 安静地坐下来了“刘长官, 您想问什么直接问就是了。”
“不知道孙小姐最近有没有听说过初阳先生啊?”刘长如还悠哉游哉地倒了杯茶自己喝。
环境越是安静恐怖,齐璨心下反而越发镇定下来,她摇了摇头。
“初阳先生最近的文章可出名了, 你没有看过。”刘长如目光阴冷起来。
齐璨照旧摇了摇头,还补充了一句“刘长官,我们花汇厅的姐儿,都没几个识字的, 我平日里连报纸都不曾见过, 哪里会听过这号大人物啊。”
噼啪一声。
刘长如将手里的茶杯猛地摔到了地上,瓷杯子霎时碎裂开来,茶水濡湿了一片地面,而那炸开的瓷片,还划过了齐璨放在膝盖上的手背, 顿时鲜血冒了出来。
被划破手的齐璨嘶了一声, 连忙抬起手看什么情况, 看到自己白皙光洁的手背划拉开了一条三四厘米的口子, 血顺着肌肤纹理往下落,在旗袍上染出了一片深色。
就在齐璨抽出手帕准备把手包起来时,自己的一头长卷发突然被人用极大的力道扯起来,被扯得险些摔在地上的齐璨下意识地想要挣脱开来。
刘长如轻飘飘地松开手里挣扎的人,把她甩到桌边跪坐在了地上,将纸和笔扔在了她面前的地上,穿着长筒皮靴的脚踩上了齐璨刚划伤的右手,居高临下地看她“不识字啊,来,写几个字我看看!”
话音落下,他将脚抬开,让齐璨可以去拿起笔。
齐璨疼到哆哆嗦嗦的手,颤抖着拿起了笔,即使疼痛难忍,但齐璨还不忘在细节处注意着些,正确的握笔姿势是笔靠在中指处,她却将笔靠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被踩了一脚,尘土和鲜血混杂在一起的手,拿笔都拿不稳,在纸上照着那几个字,像在描图画一样,寻常人写字那叫写,但齐璨写起字来一看就是在照着画,凑笔画硬生生凑出一个字来。
等到写完了,刘长如蹲下身拿起她写的纸,仔细观察着那几个硕大丑陋的字体,然后揉作一团扔到了一旁“可是孙小姐啊,之前可是有黄包车夫指认说是你去过文报的报社,你这是去做什么呢?”
默默收回手,用另一只完好的手护住它,齐璨真假参半地说出来自己应该经历过的真相。
“之前听花汇厅的姐儿告诉我,之前在南城和我交好过的姐儿上报纸了,我就想着去文报,叫人读文章给我听。”齐璨的嗓音顿了顿,低垂着头,一副示弱的姿态“但文报的人,都瞧不上我是花汇厅出来的歌女,没人理会我。”
“我也就只能悻悻地离开了。”
刘长如目光落在了齐璨那截雪白的脖颈上,还有她耳垂上摇晃的红玛瑙耳坠,白的纯粹,红的明艳。
叙述完的齐璨抬眼去看他,却看到了刘长如那双三白眼里不该有的情绪,那种有如毒蛇盯上猎物的贪念。
齐璨心道不好了。
这家伙已然伸出了手过来,正要按住她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