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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楼层。

他站在女人的前面,自然是看不到,就在他转过身的那个瞬间,女人的指甲是如何变成异于常人的长度,女人的脸上是如何长出鲜红而诡谲的妖纹。

只是,就当女人的指甲快要触碰到沉复的那一刻,沉复挂在脖子上的白色羽毛亮了一下。

那是一阵微弱且极速的光,快到佩戴他的人都未曾注意到。

这阵光后,女人收回了指甲,脸上的妖纹也随之退去。

沉复乖巧地拿着三明治,在门口听造型师和时霁的争辩。

“滚你妈的铆钉,你的人设是高岭之花,你见过哪个高岭之花喜欢穿铆钉的?还整两铁链子,跟街溜子一样!”

“啥?你要染头!你还不如把我脑袋剁了!”

“不准扳指!时霁,你能不能不要土得跟石油王一样?”

“波西米亚风的衣服?夏威夷风格的衬衫?你不想当石油王改当石油王妃了是吧!我求求你你放过我的脑血栓吧!”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造型师赢了。时霁就算坚持审美也不想跟市场做对,再一个,他自认为审美高于凡人,自己的美是凡人不能理解的,作为高贵的妖王,让一让这种庸俗又普通生物,又有何不可。

“嗯,你先回去吧,我和颜一隐单独说个事。”

时霁留下了颜一隐,让造型师先离开。

“你可不能偷偷改方案啊!”造型师有些害怕时霁出尔反尔补了一句。

“我知道,不是说这个,你先回去忙吧。”

造型师这才放心下来,安心地回去准备下次演唱会时霁要穿的衣服了。

他走的时候带走了沉复,还对沉复说了好几句谢谢。

会议室内,颜一隐不知道师兄是什么打算,怎么单独把自己留下了。

“有空吗?陪我回一趟妖界。”

“干嘛?”

“有些脑子不太好的脏东西,觊觎了他们不该觊觎的东西。”

这话一出口,颜一隐的兴趣可就来了。

深红色的妖纹爬上了他的眼角,那双黑色的眼里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那我们该怎么教训他们?挖掉他们的眼睛吗?”

孔雀一族的聚集地在昆仑山附近的雨林之中,在人类足迹罕至的地带里,用法术结阵,隐藏了富丽堂皇的孔雀宫。这儿原本是佛母孔雀明王的住处,当年她在骄纵跋扈,四处搜刮珍宝,占为己用,这才建立了无上繁荣的宫殿以供自己娱乐。

孔雀明王被时霁所杀后,宫殿自然也归了时霁。只不过时霁对此毫无兴趣,宫殿也被甩手扔给了孔雀一族,只占据了一处偏殿,作为日常歇脚休息的去处。

虽为同族,时霁与孔雀一族的关系并不融洽。尽管当初两方都受到了孔雀明王的欺压,但佛母死后,时霁这血脉不纯的新王在孔雀一族眼里也没那么顺眼。更何况后来时霁撒手不管孔雀一族的事物后,他们就越发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就好比现在,时霁踏入孔雀宫正殿的时,瞧见孔雀族一男一女正不知廉耻地坐在王座上啃来啃去。

颜一隐拉下了鼻梁上的心形墨镜,眯着眼叹了句:“哇哦~”

他这句话,倒是让时霁丢尽了脸。

那男人平日里嬉耍惯了,却也没想到时霁居然会突然回来,两人赶紧从王座上爬起,正欲说些什么时,一根骨刺已然穿破了那男子的内丹。

男子抬头望向时霁,白色的长发掩映不住他血色瞳孔里的杀意。

他们一族向来放荡又极为高傲,仗着是凤凰之后,就推崇起了所谓的血脉正统。时霁作为白孔雀向来为他们所不容,但他怎么能忘了,当初就是在这里,时霁亲手杀掉了佛母孔雀明王,屠戮了所有孔雀明王的族裔。

时霁本身就是王。

不仅仅是孔雀一族的王,更是妖盟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