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该早点察觉的,药效主要靠的是奉顷的血。
奉顷吻着他的唇,姿态亲密,舔舐掉唇间血腥味,他的血是大补之物,他只能用这样的办法来留住伴侣。
洛柠紧紧抓住他的手,他不愿意奉顷这么糟蹋自己,他每天守在奉顷身边,不肯再喝一碗药。
奉顷沉寂下来,笑了笑,慢慢想明白了,或许一起死也是另一种陪伴。
第224章 七十年代小娇夫(1)
七月正是农忙的时候,河枣村的所有人都在忙着收割稻谷和黄豆,天不亮就爬起身去了田边。
在这样的关键时候,除非身体有病,都要去田里干活,不仅是为了今年的收成,也是为了赚取公分。
洛柠爬起身来,烂泥茅屋里一片昏暗,借着外面蒙蒙亮的光芒,他往不远处另一栋屋子走去。
那里面住着的是大伯父一家人,此时已经拿起碗筷吃早饭。
不爽地瞥了洛柠一眼,脸上都是嫌弃。
洛柠走上前看了眼桌上那口锅,里面只剩下一层米汤,以及半个杂粮窝窝头。
他心里有点不舒服,却不知道怎么说。
大伯哼了一声,瞪大眼骂道:“怎么还嫌弃,有你吃的就不错了,有你这口粥,你就该感恩戴德了。”
“整天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养你就像养个废物!也就是我心好,才愿意施舍你一点。”
“看着你这蠢样就烦死了,不吃就滚!呸!”
她骂的痛快,眼神却很是得意,趾高气昂地掐着腰。
反正她这个侄儿从小就是傻子,爹掉进河里死了,娘也改嫁了,唯一肯养着这个侄子的婆婆也不在了,侄子都十八岁了,结果还像个娃娃一般,现在还不是任她拿捏。
这个傻瓜脑子有问题,但干活还不错,每月挣到的粮食都会拿到她家里来,她自己都还吃不饱呢,有便宜不占那就是蠢货。
要不是看这傻子住的屋子太破烂,她也要一并抢过来。
等到年末的时候,傻子的粮食就分下来了,她正好可以拿去给自家儿子说门婚事,真是想想就舒坦。
洛柠抿了抿唇,脑子像蒙了一层雾,并非什么都不知道,可好多事情都只在脑中过了一遍,只有一个朦胧的意识,没法去深想,他笨拙地说道:“我,我有粮食。”
他话一出口,大伯娘王翠花就一脸凶相,怒骂道:“你有个屁的粮食,就你挣的那点公分,早就祸祸光了,你现在就是在我家白吃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