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到了西南边陲,接壤东南亚,想要掉进坑里很容易, 但想出去没那么简单。
男人没钱, 就带着两个儿子上街讨。
在那里的人都长一双鹰眼,打眼一看就知道是个瘾君子。
所以要不来钱。
男人想了个办法, 他怀里揣一个破旧的录音机,让小儿子在一旁表演倒立,自己则拉着奚清楷扯着嗓子跟着录音机唱歌。
那首歌奚清楷记得清楚, 唱的是我的家在松花江上。
后来他北上去了歌里的的地方, 刚好是十一月, 既没有青山绿水, 也没有大白杨, 只有无穷无尽的低温, 大风经过,冰雪天地,一片白茫。
说不清他是多大的时候踏入旋涡的,奚清楷自己真不大不记得了。
似乎从记事起,就在为生计奔波,他都数不清辗转过多少地方,做过多少工作。
刚开始钱难赚,后来慢慢摸清了门路,一有脑子二有心,路也就渐渐打开了。
虽然父亲不是个人,但好歹对大儿子比对小儿子好,好歹残存点人味。
秦呈祤听完他的事,忍不住感慨了这么一句,顶楼露天咖啡座里其他两人不由抬头震惊地看了她一眼。
何瑰轻声嗤笑了下,端起拿铁抿了一口。
付明浩则短暂地用指头捏捏眉心,有些艰难地开口道:因为他爸缺了个小拇指。
秦呈祤惊讶:少了个手指所以打不动了?
付明浩:不是。
奚清楷十岁跟他爸打架打的,直接抄刀了我那时听说有爸爸把儿子告到警局,结果因为年纪太小和家暴前科,不了了之,就在本地新闻里,后来才知道是他们家的事。
何瑰把空咖啡杯往桌上一搁:呈祤,你说你出了钱,要听故事,现在听也听完了,赶紧回去吧。
我和付总还有事要谈。
秦呈祤在离开之前,突然又回头问道:何姐,你跟我说实话,奚总这次如果是因为惹着了那毒|枭,真活着的话,不还得被卷进去吗?她虽是无忧无虑的大小姐,但在秦家那样精明的氛围长大,再怎么天真也是有限度的,遑论秦呈祤也不是省油的灯。
但他还是活下来了,在被人三方围剿的情况下,何瑰慢腾腾道,有意无意淡淡扫了眼付明浩:在出事之前几个月,他还做过股权让渡。
怎么都觉得奇怪,他就像知道有什么事要发生,可最后并没有刻意避开。
付明浩知道自己这锅算是背定了,他现在真是比谁都希望奚清楷活着。
最好活得好好地,头脑清醒,只要他还是他,事情总会有明了的一天。
只是他不知道,其实他们并没有共享着这件事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