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藏着什么东西。
季星回想到了易锦,拍高中毕业照那天,他穿着干净清爽的白衬衫,手里拿着花。那时候易锦还不知道自己身体里有个蛰伏的病魔,他和季星回并排坐在操场的看台上,他说最近可能是熬夜熬太多,总觉得很累。
太阳这么大,易锦最后把花塞进季星回怀里,明朗地笑着,他说:“星回,毕业快乐。”
那天的画面一直印在季星回的脑袋里,他很喜欢易锦这个朋友,那个时候真心觉得他明亮又耀眼。
易锦比他更适合这些,宝马香车,锦衣华服,放在他身上才是锦上添花。
所以古人常说红颜薄命,季星回不愿意回忆那个躺在病床上的易锦,那是他第一次面对离别和死亡,才发现死亡原来是那样轻的。
小时候读唐诗,念到白居易那句“大都好物不牢坚,彩云易散琉璃碎”,心里倏忽一空,直到长大后才真正体会到了其中的无可奈何。
周克云走到他的身边,抬起手,碰了一下季星回的耳垂。
“你打过耳洞?”周克云问他,眼睛一直看着镜子里的季星回。
季星回回到现实,点了点头:“大学的时候,后来进了银行,一直不戴就长起来了。”
其实那是大一的时候,他和易锦一起打的,在易锦的病房里。
他们自己买的那种一次性穿耳器,按下去有很响的“咔嗒”声,季星回为易锦打的时候很害怕,那时候他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像个华美却脆弱的瓷器。
季星回按下去的时候,甚至以为易锦会碎在他的手里。
“还是易锦帮我打的呢。”季星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他看到周克云瞬间愣怔的脸,悬在空中的手,如果没有这句话,周克云大概会抚摸他的耳垂或者是脸。
季星回有种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周克云垂下眼睛,露出一个苦笑:“他总说要做服装设计师。”
他们第一次直接地谈起易锦,一个活在他们回忆里的人,一个永远年轻的人。
季星回觉得他的嗓子涩住了。
如果易锦还活着,那么跟周克云手挽手走进时装秀会场的应该是他,或许这次的主角也是他,在时装秀结尾作为首席设计师致辞,享受掌声和鲜花。
他们才最般配啊。
周克云的沉默有些太久了,他似乎忘记自己走进卫生间是要做什么,隔了很久,他才说:“准备好了就下楼吧。”
等周克云的脚步声消失了,季星回才按着洗手台,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季星回茫然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恍惚间好像看到了易锦。
他是个煞风景的贼,劣质的冒牌货,不会讨人喜欢的替代品。
“对不起。”季星回垂下头,颤抖着声音自言自语,他的牙齿快要把嘴唇咬破。
可是易锦不会怪他。
易锦是在春天去世的,空荡的单人病房里,仪器运作的声音比易锦的说话声还要大,他陷在枕头里,握着季星回的手。
易锦的胳膊纤细得骇人,好像没有了重量。
“星回啊,床头柜里有一张钢琴独奏会的门票,我没办法去了,你替我去听,好不好?”
季星回知道那张门票,那是周克云给他的,那时候易锦还能坐在轮椅上出去晒太阳,周克云推着他,跟他说,等到了演出的时候,你就好了。
季星回几乎要落下泪来,那张门票是易锦在成全他。
他应下来,他无法对那个时候的易锦说不。
钢琴独奏会在夏天,距离易锦的葬礼过了将近三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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