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着,退朝之后到文渊阁的安时礼全神贯注,将手上的奏折一一票拟,辍了午食,马不停蹄去做壳。
一做就是一个下午,他做了一只雪白夹金,里外光滑的壳,
“应当会喜欢吧。”安时礼的掌心里托着自己做的壳沾沾自喜,小心翼翼用一方干净的帕子裹之,又袖到袖中,如偷藏易碎的宝珠,行动时速度都慢了。
一回到府,见了金鼠姑,安时礼迫不及待地献出自己辛苦一日做出来的壳,那金鼠姑的反应没有让人失望,眼睛瞪得滴溜圆,然后嘴巴张大,一声尖叫从香喉中度出:“啊啊啊!这桂花味的带骨泡螺吗?一定很好吃。”
金鼠姑嘴巴张大不是因为吃惊,只是为了一口把安时礼手上的那个壳给吃进嘴里。
“慢!”安时礼嘴边的弧度向下走,他收回手,让壳远离那张贪婪的小嘴,“这不是吃的,这是我赔给你的壳。”
眼前的壳和自己原本的壳,完全不一样,颜色少,又不见复杂有趣的花纹,看起来一点也不时髦。金鼠姑的脸上露出嫌弃的颜色,折声抱怨:“可是,则个壳,勿时格路哉。”
安时礼听见了胸口里发出一道心碎的声音,清脆似瓷器落地之声,他没了前先那股自信,声音也慢慢小了:“我做了好久的……”
虽不时髦,但不丑陋,算得上漂亮,细节雕刻精湛,线条圆润平滑,可作为一个暂时的家,金鼠姑拿过来瞧几眼:“其实也蛮好看的,如果上面有花花草草就更好了呢。”
“下回我给你重新做一个,你、你不变成原形,进去试一下吗?”做的壳勉强被接受了,安时礼有了其它的期待,他想看金鼠姑钻进壳里,背着壳徐徐爬行的样子。
背着漂亮的壳爬起来的她,定是世上可爱,最特别的田螺。
“好吧,那就试一下吧。”做出来的和自己原本的壳差了一大截,但不忍拂了安时礼的好心,免得他不高兴,日后不做壳了,金鼠姑不情愿地回寝室,将壳放在案上,眨眼变成原形,缓缓向那只壳爬过去。
安时礼不瞬眼地盯着金鼠姑,看白乎乎、软啪啪的肉身,摇摆两根触角,努力爬行的样子。
没有背着壳爬行,也不失可爱。
金鼠姑努力地爬行,努力地往壳里钻,不过再怎么努力,身子也只进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身子像是被溢出来的肉,无论如何都挤不进去。
安时礼猜想,这时候的金鼠姑一定咬着牙关,用尽了浑身的力气,因为她还在向内蠕动着。
“没有道理啊。”安时礼纳闷了,他是在看过、测量过金鼠姑的原形才做的壳,做的时候怕里头挤了,她呆着不舒服,于是特地做宽大了一些,没可能会进不去。
不是壳有问题,那么就是金鼠姑有问题了。仔细回想,她的原形比之前大了不止一圈。
安时礼呆着怀疑,将她轻扯了出来,用眼好好打量了一番后,他万分肯定,田螺精胖了,因为胖了,肉质更光滑白皙,微微透光,想来那些水晶鸭上的油脂,带骨泡螺里的奶油没有白吃一顿。
金鼠姑进壳前,两只触角高傲地朝着天,出壳后,触角像蔫了的花根,软无力地垂下,她没有多余的力气让触角支起来了。
安时礼触碰她的触角,打趣道:“乖乖,你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