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男的都精着呢,跟老婆唱双簧、到头来只坑了小叁一个的新闻一抓一大把。
“那行吧。”她看我不是欲迎还拒(?),也没再坚持,“晚上尽量绕着A13包间走,高跟鞋声太吵了。”
我点点头,走去更衣室换衣服。
今天预约包间的客人在附近金融城上班儿,平时总把自己捯饬得油头粉面,与此对应的,对公主的衣着妆发也相对要求较高(第一次跟他出台我就被diss过内衣品味)。露露最烦这种人,说他们‘嘴里不拽两句英文舌头会打结似的’,每次看见都跟见到臭水沟一样捂着鼻子绕道走。
看在他长得还不错、身材也还可以的份儿上,我倒不很排斥他(有钱干嘛不赚,我又不傻)。
哦对了,他在我微信里叫‘tall版郭富城’。虽然是农村出身——不是我看不起农村人啊,是跟他一起来的同事们有次在男厕所门口说他坏话,碰巧被我听到了——长得倒是一副潮酷港仔样,有次我还在他手臂内侧见到一串英文(或者法文?)纹身。
“Oh,hi,琳达。”
他也是唯一一个一本正经管我叫‘琳达’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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