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
“我很确定那只哈士奇就是任务标的。你们知道格努斯人的尿性,他们那种肌肉脑子只会冲进去抢了宠物就跑。但是刚才那位像是磕了药一样两眼发直说这货不是任务目标,转身就走了。”
“……”小真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这只宠物具有操纵他人意识的能力吗?”
“是。我检测到了脑波波动。”猫先生说:“如果我没猜错,这只宠物应该具有操纵记忆的特性。它在那瞬间修改了格努斯人的记忆,让他离开了。”
鸡拍翅膀说:“这宠物能修改记忆??食草,无攻击性,而且那废品站那么潮湿,我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了!!还真有疯子养这种东西当宠物啊?”
小真摸着下巴:“我也知道是什么了。难怪一万点的高价挂了这么多天都没人交差。大概那些赏金猎人找到它的那刻,就被它洗脑一遍打发走了。”
“是的。”猫先生说:“它不仅洗脑赶走了所有来找它的赏金猎人。那个收养它的老王,我怀疑记忆也被它改过。”
第14章 生儿不如养狗
老王用梳子温柔地打理着哈士奇的毛。
它的灰白毛柔软密实,手摸上去有种摸缎子般的细腻丝滑。老王越梳越爱不释手。
它是我要送给亮亮的————
它的蓝眼睛纯粹美丽,就算是老王这样毫无浪漫之心的人都一时之间看入了迷。它的眼睛就像是电视里的大海……
老王从未去过海边。自离开乡下老家来到这个城市后,他在垃圾堆中忙碌了几十年。旅游散心这种事从来不在他思考的清单上。一开始是渴望在这个城市里拥有可以歇脚的小家,后来则变成了要把儿子养大成人。
他的儿子,邻居们提起来都会竖起大拇指。他的儿子小时候是多可心乖巧啊。他省吃俭用地将儿子拉扯大,眼看着儿子逐渐出息,先是名牌大学的学生,而今已是大公司里的小主管了。
他还记得上一次见儿子的样子。他的儿子西装笔挺,整个人干净精神,他看了就满心欢喜。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儿子就不再用正眼看他了。
“你要来找我不能穿得好点吗!!你想让我的脸往哪儿放啊!!”
的确是,为了省出钱还房贷,他身上的衣服都是废品堆里捡来的旧衣服,永远都是灰扑扑又不合身,就算洗过多遍,那上面依然还是有股垃圾味儿。
被当面这样呵斥后,老王越发觉得自己在孩子面前没脸立足。一个收垃圾的老头似乎在他面前出现的每一分钟都是在折磨儿子的自尊心。
直到现在,他都觉得茫然无措。那个邻居们都夸的好孩子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呢。他还记得中学时期的儿子,他放学后早早归来帮老王一起处理废品,从来不嫌累。他会认真地对他说:“爸,你辛苦了一辈子了,我将来一定要赚大钱让你住大房子。”
他们俩挤在垃圾库旁搭的简易小屋内,虽然小屋黑黢黢,那个时候老王却觉得心里亮堂堂的。
“爸,等我大学毕业了,会带你到国外去旅游见世面。我们要去地中海,爸你知道吗?那边的海特别蓝。”
老王一辈子没见过什么世面,他也从来不敢去奢望什么地中海。但他从电视上看到过地中海,那里的海的确很蓝很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