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一只手端着米粥,另一只手捧着个扁平的小碟。发育成熟的指甲扣在碗边,被阳光晒出彩色的润泽。端平的米粥蒸腾出热热的白汽,白汽组成一张幕帘,幕帘之后就是它的面庞。
一张充满混血感的立体的面庞。
“你做的吗?”林清泉枕起胳膊,打趣它,“没想到你居然还会做饭。我记得从没有人教过你这个吧。”
目目有点不好意思,耳朵根都是红的。
它把米粥熬得极其浓稠。颗颗米粒悬浮在半胶状的汁水里,就像只掺了一点水的米饭,舀一勺子翻转过来都不会往下掉。旁边的小扁碟盛着炒鸡蛋,有焦黄的颗粒夹杂在炒蛋里。
这是一顿非常中式的早餐。
看到米粥的第一眼林清泉就愣住了。他没声张,面不改色地用勺子翻搅几下,安静地吃了几口。
等到将竹筷伸向小碟里的炒蛋时,他瞬间冻住,僵了很久后放下筷子,严肃问道:“你为什么会做这种炒蛋?”
一些记忆倏尔被勾起,就像有双手伸进很久没有打理的池塘,在里摸了半天,最终扯出一个锈迹斑斑、缠着海带的旧自行车。
林清泉想起来了。
前世的他特别爱吃一种炒蛋:将腌制的萝卜干切碎成丁,代替盐用来炒鸡蛋。这是他的妈妈云妮自创的做法。
炒蛋吃多了会油腻,可一旦加入萝卜干碎米,萝卜的清香就驱散了油腥,解腻的同时嚼起来清脆,别有一番滋味,把炒蛋和萝卜两种食物的优点结合到登峰造极。
这本是林清泉记忆最深处的味道。
自从到了江户,他吃到的全是半生不熟的鸡蛋。因为江户人偏爱生鸡蛋,喜欢用生鸡蛋拌饭,吃寿喜锅也喜欢蘸鸡蛋液吃,就连煎成固体的鸡蛋烧也会流黄。
林清泉忘了自己最喜欢吃什么。
如今目目却做了出来,摆到他的面前。
就像连自己都看不见的私密处被窥看到。林清泉寒毛直竖。
“你怎么会炒这样的蛋?还有这种稠得黏嗓子的粥……”他声音放得低低的,淡漠的表情很难窥探到他的所想,“你做的,从粥到蛋,全是我最爱吃的。连我自己都忘了我最爱吃什么,你为什么会知道?”
隔着米粥的白雾,他们两人対视了一下。
目目的表情晦暗不明,只是认真地望向他,那双格外大的眼睛黑溜溜的,特别真诚。
当你想掌控某个东西时,实际上就是在被它掌控。
“目目,你也知道,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吧。”林清泉的表情有些失控,“你能做出这种饭,就说明你之前就认识我了,而且你対我了解得还不浅,対吧?不过我现在最好奇的是,我们前世的时候是干什么的,彼此之间又是什么关系。这些你都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