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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考生们拿取魔的心脏,是不是太为难了?”他面露难色。

“时代已变。”草间灰说,“魔的心脏是难得的天药。如果因畏死而不愿去拿药,则是枉做医生,更不够格做镜门的玄武医师。”

*

平安已死,和乐已亡。

眼下可是魔力复苏的时代。

人人皆知魔作恶多端、喜食活人,危害之大能敌须弥。

收集魔的心脏,危险性极高。

林清泉多少有些没想到,过了第二轮的考生,居然全部都选择留了下来。毕竟魔的心脏是天药,对医者的诱惑力很大。

“听说了吗?那位五十八岁高龄的考生居然没打道回府,表明心意参加第三轮考核,要和我们这群年轻医师一起杀魔!”

“人家老夫聊发少年狂,迟早射天狼。又碍着你什么事了?!”

“我说,别对我这么凶嘛。”

夕阳西下,林清泉和西瓜坐在玄关上闲聊,一人手里一杯野草莓汁。

今天的落日是穿越以来最红的,比野草莓汁还红,好像沸腾的鎏金浇灌在万物之上,于是万物都变值钱了。两侧高高的青竹拱成一个圈,将鎏金红锁定其中,俨然是绿镶边裱起来的红调油画。

过于饱和的红与绿,夹在两睫之间。

浓烈的色彩运用,毋庸置疑地包含着什么艺术。

目目的第四次离体,就是在艺术中突然发生的。

撕心裂肺的疼痛过后,林清泉在汗湿和气喘中睁眼。

他看见目目蹲在一侧,握着自己的手,很担心的样子。

林清泉恨不得跳起来掐死它。

知道我疼就别离体啊,混蛋!

第四次离体的目目,走到了觉醒的一半。

尽管身高、体态没变化,皮肤上像烧伤疤痕的痕迹依旧存在,但肤色没那么紫红了,捂严实点的话看不出异常。

西瓜找来上次穿的和服、面罩、斗笠。目目规规整整的穿好,动作不急不慢的,秀姿挺拔惹眼得很,一点不输于立在一旁的青竹。油画般的落日红打照在银白的缎子面,像冬日暖阳,身为魔胎的目目,本身的气质也是这样吧。

魔靠衣装,就不像魔了。

“为什么又出来了?”林清泉坐起来问它,“上次出来就无缘无故的。危险呢?哪里有危险了?”

西瓜笑道:“你忘了?它还不会说话呢。”

“如果没什么大事,你就不要出来了。”林清泉说,“我知道你想快点觉醒,倒也不必这么急。”

目目垂下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它在林清泉身边缩了半天,最后小心翼翼地给他递上野草莓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