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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不决,智囊团四号突然看向宁姝,问:“诶,你说说看,什么样的明信片好?”

宁姝只回:“玫瑰花图纹的?”

这是最简单的,却也是被她们忽视的。

一号拍手:“可以,正好补全裴大少要的那朵玫瑰花,这不就是差的那朵了吗,你叫什么,林宁姝是吧?”

宁姝对她笑了笑,点头应:“嗯。”

赵曼儿在餐桌下,给宁姝比个大拇指,而黑长直不加掩饰地撇嘴。

确定玫瑰,就花的样式,她们又讨论起来,宁姝就只是喝喝茶,偶尔滑滑手机,没有趁机融入其中,却并不是不敢,只是不想。

言琳看向宁姝。

女孩穿着简单,一件宽松圆领七分袖T恤,有点短,下身是条黑色及膝伞裙,收到腰部,裙下,小腿直而细长,弧度圆润。

她手腕挂一条发绳,长发梳拢在耳后,眉眼清丽,睫毛密而浓,有点卷翘,眼中笑意点点,气质很干净文艺,一看就知道,不是圈子的。

这两天,却很少看到她往她们面前凑。

甚至言琳对她都没印象。

她眼中露出点思考。

酒店里,有齐全的打印设备,确定好的玫瑰花花纹,是结合抽象和写实,浓艳地渲染在明信片上。

“宁姝的字好看不?写一个看看吧!”小跟班说。

毕竟,写字这种活,怎么能让大小姐做。

宁姝很久没拿硬笔,她揉揉食指,想了想,试着写一句温飞卿的诗:山月不知心里事。

字迹很飘逸,不像刻意练过硬笔书法的,龙飞凤舞,刚柔并济,每一个字,既独立,却在笔画勾连之间,有山峦缠绵似的缱绻。

智囊团一号眼前一亮,说:“挺好看的呀,我跟王大师学了半年,都写不出味。”

多说多错,宁姝只抿唇一笑。

试过羽毛笔,毛笔过后,才知道,硬笔简直是现代社会的福音。

突然,便看言琳拿起那张写了明信片,她指节修长,将明信片卡在手指中间,递过去,另一手压着嘴唇,声音很模糊,团在喉咙深处,咕哝:

“就这个。”

小跟班意会,解释说:“琳琳的意思是,不要之前想好的那句话了,就把这个给裴大少吧!”

宁姝眼中隐去笑意。

完美,这就是她想要的结果,不然她为什么要写这句诗,就是想让大小姐主动选择这张明信片。

这一句诗,就算无功,也会无过。

不过,大小姐是不是从刚刚开始,就看了她两三次?不太妙。

仔细一想,大小姐很可能在物色新跟班,她身边就一个小跟班,都快忙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