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妥的恋爱脑。
可惜命不好。
「林默」虽然作了点,但本质并不坏。他作为一个读者,都觉得蒋南城实在是太渣了。
但谁让「林默」在书里就是个炮灰呢?
活该被虐。
“小兔。”顾茹忽然叫林默小名,猛地一拍他后背,“三条腿的没有,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多的是?”
顾茹个头172,体重不过百,但手劲贼大。林默被她呼得差点从沙发上滑下去,还没来得及纠正她这个称呼,包房门突然打开,呼啦啦进来十几个年轻帅哥,一字排开站在他们面前。
林默愣了下,看顾茹:“?”
顾茹暧昧地冲他眨眨眼,眼神放佛在说:刚说到男人,男人不就来了吗?
玩这么大吗?
林默做了个吞咽的动作。
顾茹也不勉强他,随手点了几个看得顺眼的。
包房的灯暗下去,一个和顾茹相熟的小鲜肉坐到她旁边,另一个点歌活跃气氛,最后一个肌肉猛男坐在了林默边上。
“林少第一次来?”猛男笑道,“我叫Tony。”
Tony身上有很浓的香水味,林默觉得腻歪,往旁边挪了挪。
Tony也跟着挪了挪。按理说干他们这一行,察言观色是基本功,林默的表情明显在排斥,但Tony还是忍不住凑过去。
因为林默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
一进包房Tony就被惊艳到了。林默有种吸引人眼球的魔力,光落在他身上都要亮几分。他五官精致,黑亮的杏眼,浓睫根根分明,鼻梁挺直,鼻头微微有些翘,可爱又娇憨。皮肤白皙通透,一丝瑕疵也没有。
虽然眼底有两块乌青,神色也显疲惫,但丝毫无法掩盖他的美,反而让人生出强烈的保护欲。
这家夜店算是港城顶级,不乏明星光顾,Tony也陪过不少,但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林默。
简简单单的T恤牛仔裤都能穿得像走秀。无论长相、身材还是气质,均是顶级。
Tony简直挪不开眼,在迷离的灯光下,态度也越发殷勤:“林少喝什么,红酒还是威士忌?”
林默实在被香水味熏得头疼,又往旁边挪:“谢谢,我喝水就行。”
顾茹听到了,从小鲜肉怀抱中挣脱出来:“怎么能喝水呢?那个谁,给林少倒杯红酒。”
说着她便举杯,等着和林默碰杯。
林默正要拒绝,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起来。掏出一看,吓得他差点没把手机直接扔了。
屏幕上的来电显示两个字——
老公。
作者有话说:
狗男人打我电话!
坑品很好的作者求收藏,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