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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起来,问:“需要我帮你翻开吗?”
明越愣了一下,发现自己失态了,连忙摇头:“不用了,你——帮我放进电梯里吧,你们走吧,接下来我可以自己去找罗德里安了,到七楼都挤满了丧尸,所以他和尸王大概率在顶楼。”
他从怀里掏出了通讯机,上面的时间是四点三十五分,还有十分钟。
“这台升降机是手摇的,一次只能坐两个人,你们来不及的,何况离开市政大楼还需要时间。”
布条被解了下来,斯派罗将明越放在升降梯上,说:“我们来喀布拉就是为了救你们,怎么可以自己离开呢?”
明越在自己的小包里摸了摸,摸到五颗薇拉给的太妃糖,已经化开了,隔着包装纸摸上去都软软的。
他不太爱吃糖,过了这么久还留着五颗。
“一人分一颗,吃完就走吧,我和罗德能和你们相遇真的太好了,“明越说完,用牙齿咬开太妃糖的糖纸,将它小心翼翼放在手心里,伸出手,摊开,“我们一定会再相遇的,罗德里安有办法带我离开,我不能放弃他,因为我是他的伴侣,伴侣的意思是相伴一生,共同命运,你们不一样。”
五只手掌捏着太妃糖凑在一起,碰了个拳,甜甜的糖果让乔治差一点掉下眼泪。
他很喜欢明越,纯粹出于欣赏的喜欢。他那副矜贵的皮囊下有一个坚韧的灵魂,如果不是这个玩笑一般的时代,或许他会成为某个领域的领袖,他身上的某些品质值得。
斯派罗哽咽着说:“我送你最后一程吧,这个升降机摇起来很费力,你不一定有力气,我送你到楼上。”
明越迟疑了一下,估量着他不离开升降机应该没有危险,于是答应了他的提议。
坐在升降机里前往顶楼的途中,明越打开血迹斑斑的日记本,想要从被尸液和鲜血浸泡过的纸张中看出点什么。南夏的母语是法语,英语也说得很好,中文是在认识他之后学的,太难了,她会的词汇很多,只是写起来一直歪歪扭扭很难看。
这本日记全部都是用中文写的。
斯派罗摇着手杆,眯起眼睛看他手里的日记,说:“这写的是哪国字体,方方正正的,怪难看的。”
她是用铅笔写的,字迹已经被液体泡发几乎看不清,他简略一翻只看到了好多阿曼达,只有这个单词是英文,出现频率太高了。
明越用手背揉了揉眼睛,让眼泪不要掉下来,说:“是我前女友的日记,我觉得是她不想让同伴知道她写了什么,所以才用了中文,其实她中文很一般。”
他没有太多时间去看前面写了什么,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那个日期让他害怕了。
十一月二十五日。
她在十一月还清醒过。
日记写得非常潦草,时而英文时而法文,时而又用中文,断断续续很难读通顺,仿佛日记的主人已经精神时常外加阿尔茨海默症。他想起自己困得不行但是又必须打起精神来写字的时候,写下的东西让自己都摸不着头脑。
他勉强辨认出“消失”、“害怕”、“死人”、“小威尔逊”……几个单词,组合在一起就是——
“我要消失了,好害怕外面的死人,因为我吃掉了小威尔逊,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再也不能留下来了。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回到阿曼达身边了,我欺骗了她,但是我爱她是真的。”
斯派罗听他轻轻念了出来,一脸懵逼地问他:“什么?”
“我也不知道。”明越又往后翻了一页,后面是连接小羊皮的硬壳纸了,但是密密麻麻的字体让他心颤了一下。
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同一句话,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连最小的缝隙也没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