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举办,寓意浪漫而霸道。
我在这一天坐上了覃野开往海镇的车,他说他想去看看那片海,问我要不要同行。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鬼使神差地坐在了副驾驶上,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坐在覃野的右边看他开车。
回忆里的那几年,覃野的机车后座是我的专属。我坐在上面,搂着覃野的腰,触摸过海镇每一条街道的风。
看着他腕上价值不菲的金表和小臂上象征雄性荷尔蒙的青筋,我仍然有些不习惯。车内的暖气开得很足,留给呼吸用的氧气好像不太充足,我出了一头的汗。
为了缓和气氛,我问他为什么不去林谦与的婚礼——毕竟是一个圈子里的,况且那天我看他们关系还不错。
车子拐了个大弯,上了城郊高速。
“会见到很多故人,现在还不是时候。”
多年以来,我在林谦与身旁练就了极其敏锐的察言观色的能力,即使听不太懂他这句没头没尾的回答,我也在脑海里承前启后地分析出了个八九不离十。
于是没再问。
“倒是你,挺勇敢啊。要是让林谦与知道你和我在一……”
“别说了。”我并不怕覃野,我只是恨他、怨他,他欠我的,他自己也清楚,如今他没资格在这揶揄我。
一时的静默里,我回味着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特有的讽刺感。
过去,我和覃野都是占有欲极强的人,虽然我总觉得是我更迷恋他,但在外人看来,我们俩都恨不在对方身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宣布所属权。
他不用上学,每天准时站在叁中门口等我出来,开始的时候我总能察觉到聚焦在他身上的雌性的目光,于是在人群里耀武扬威地拥抱,甚至亲吻。他更甚,但凡学校里对我有意思的男生被他知道了,第二天就会立刻离我十万八千里远,都使用了什么手段,至今仍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