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亮晶晶的望着他,显得真挚极了。他想,就算那里只不过是夹机占廉价鲜艳的灯珠的反射作用,他还是会立刻原谅一切,并且再次爱上她。
她突如其来的、自顾自的幻想,忽视的、游移不定的神情,从不肯落地的、悬在半空的恋心,使她拥有万物生灵般的可爱容颜,雪兔在柔软的冬日净土上留下小巧圆润的爪印,一只夜莺不知疲倦的放歌,除了玫瑰,她什么也不在意。
对了,她捧着一纸兜板栗,递给他,琥珀色的瞳孔。问他是否想尝尝,秋天的滋味。
真想对她这样说:请让我尝尝你眼里的那一枚。
女孩当然不会知道韩牧妥帖隐匿的种种设想,她只见他一言不发——是我不好。
“我来这儿,不是来抓娃娃的。”半天,她终于憋出一句。
这句话一定是某本古老的中世纪残破手稿上的魔咒,有关至死不渝的爱情。
因为他正向她徐徐倾身,眸子里满溢着奶盖乌龙兼威士忌的醉意。
几乎是一个软绵绵湿漉漉的秋夜之吻了。但她闪避了下,吻在半空中化成团透明的奶油似的冷空气,又轻又巧,飞到远远的月晕边缘——你不能摘下月亮当作丝袜奶茶里的脆波波。就像你不能把那个差一点儿的吻当真。
他是韩牧,不是另一副毒药。
他们便这样重归于好,甚至更加亲近起来。在每一个自由支配的工作日里,只在四楼看得到银杏树的窗边坐下,有时韩牧坐在对面,抬头看到她光洁的额头,和一本又一本装帧精美的书皮封页;有时并排,她的侧脸在午后阳光里呈现出半透明的果冻质感,无疑是荔枝味的。
她说,比起草莓我还是更喜欢荔枝。草莓总是过分香甜;荔枝有唐朝仕女一般的,庄雅、不失丰腴的果皮。
“樱桃呢?”那时候他特地送到她宿舍楼,反季的、人工栽培的,红艳近乎妖异的果子。
“喜欢。等春天来,换我买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