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效果是炸裂的。
耳钉,寸头,鼓槌,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致幻剂,让台上的他变成另外一个人,孟野匮乏的词库难以形容,直到旁边嗷一嗓子喊出来才惊醒。
“太他妈禁欲了!太他妈邪乎了!又文艺又狂野!!”路小川大喊,“我操我头皮发麻!孟野我爱他!我爱你同桌!”
“怎么哪儿都有你,”高原扶额,“你也不能见一个爱一个吧……”
孟野都顾不上聊天。
庄绍从来没说过他会打鼓,但他显然非常会,会到收放自如,会到孟野甚至怀疑他考过级。那两根鼓槌像是长在他手上,不时飞转,不时落下,跟玩儿似的,却又迸发出令人心跳失序的激烈节奏。
他的力道极寸,极其饱满,热烈得像火焰,噼里啪啦燃烧着的炙炭,好像有今天没来日,那种绝望的张扬显得恣意无拘。
“我要逆风去不管艰辛,唯愿凭鼓声将心振奋,带笑逆风去,飞一趟,青春的我未随俗韵。”
孟野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跟他一样,但他就只能看到庄绍,看到乐队中最晦暗却最热烈的部分。有那么几秒钟他甚至忘了呼吸,心脏随鼓点扑通扑通共振。
庄绍的这一面没给任何人看过,一亮相就要划破黑夜,振痛观众的耳膜,令人目眩。
看完表演孟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特别想抱着庄绍说:“你他妈真是个宝藏!”所以他就真冲到后台去了,他就得抱抱庄绍,他激动啊!他骄傲啊!这他妈是我同桌!
不过庄绍换衣服去了,没找着人,没缘分。就看见金子淇跟那儿捂着脸哭,可能是太高兴了,自己把自己唱哭了。
回到座位路小川等人还激动不已:“见着庄绍了吗,我操我真没想到他这么牛逼,太给咱们班挣脸了!”
孟野说:“没见着,估计忙着呢吧。”
确实忙着呢,好些小姑娘去后台就为见庄绍一眼,更有胆大的直接找他要电话号码。
从礼堂出来吹了会风,孟野渐渐冷静,鸡皮疙瘩也消了。
他挺高兴的,不过也有点不高兴。
庄绍会打鼓这事之前从来没透露过,所以孟野觉得这厮有秘密,甚至可能秘密还不少,由此感觉到两人之间的某种差距。
十七岁的年纪早懂事了,孟野又不傻,他能看出庄绍以前家庭条件应该很优越,起码有钱学乐器,还学得这么棒。雁岭这小地方就不会有家长浪费钱让孩子学打鼓,要学也是学传统类型的,将来升学有用。
以后要是考不上临大,他跟庄绍就会成为两条短暂相交但并不平行的直线,头也不回地往各自方向奔去。
但这不妨碍他们现在是哥们儿,只不过孟野突然有些低落而已。这是掺杂着年少的忧愁、惊喜、意外、迷惘、喜欢(无论哪种喜欢)的复杂情绪,他说不明白。
所以他决定去跑步。
遇上什么不明白的事他就喜欢跑步,跑起来就什么都不用想,什么也不用管,跑就是了。汗水不会骗人,它会让你睡得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