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心情类似于出门捡到流浪狗,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它饿死,帮一把又不代表要养一辈子。
两人静了一会儿,庄绍把草含在嘴里,两手交叉枕到脑袋后面,仰头看着天上的繁星。
“你连我什么底细都不知道,别对我这么好。”
“替你想想办法就叫好啊,你这人说话真夸张。”孟野用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睛盯着他,“再说你不也就是个高中生么,有什么底细不底细的。告诉你,我家是开宾馆的,复杂的人我见得多了。”
到这儿猛地刹住,他“啊”了一声,猛拍庄绍的肩:“你住到我家去吧!我家有多余的房间!”
手劲儿可真大。
庄绍被他拍得右肩发麻,嘶了声微微躲开,却又被他忽扇忽扇的长睫毛钉在原地。
男生长这么大的眼睛很难得,透亮的眼珠嵌在沙色皮肤上,跟黑珍珠似的。而且里面一点瑕疵没有,有的全是勇敢、纯粹这一类的东西。
听上去有点儿矫情,但庄绍当下的确是这种感受。
“走吧!去我家!”他扯起庄绍就跑,庄绍挣扎无果,一路被他拉到某小破宾馆门口。
十七岁正是最要面子的时候,庄绍不想被对方父母当成流浪儿,更不想被人嫌弃,说什么都不肯进去。
孟野说:“大不了我让我妈收你便宜点!你不是每月有一千块钱吗?我让我妈收你二百,就跟学校宿舍一样。”
“孟野你在外面嚷嚷什么呢?”
他妈尤英在前台看见了,喊他进去,他就说:“你先在这儿等我啊,哪儿也别去!”
庄绍的手被他放开,手心留下一层汗。
这宾馆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一共三层,里外装修都很旧,门口的“英英旅馆”只有前面两个字还完好地亮着,后面俩字的偏旁部首都短路了。
玻璃门上贴着“欢迎光临”,里面亮亮堂堂,孟野站在前台那儿跟他妈交涉。
庄绍听不见他们说什么,本来想走,想起孟野的眼睛又迈不开步子。
很久没人对他这么好过了,不图回报的那种好。
他眼眶一热,反身坐到门前的台阶上,屈着两条腿沉默。
除了他,门口还栓着一条小黄狗。
它凑过来冲他吠叫几声,一边得瑟自己毛茸茸的尾巴一边得瑟不锈钢饭盆,总之就是用一切手段制造出动静引起庄绍的注意。
“你是他的狗?”
庄绍把它搁在自己腿间,拉起两条前腿对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跟一条狗对视,可能是喝多了吧,酒劲还没完全下去。
小黄又吠了一声,后腿蹦来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