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握从胡笛那里打听到胡笠在家的时间,打扮得清纯俏丽的去了。而握路上还说,这种衣服她高中就不穿了。
胡笛把人带进来自己就溜了。他是怕挨揍,而握是觉得他碍事,万一胡笠误会自己是他弟的女朋友就不好了。
至于为什么选在家里,她的理由也很充分。对于胡笠这种身份特殊的人来说,警惕性会很强,但再强,在家里总会放松一点。再由于他职业自带的高度奉献精神,帮忙把一个丢了手机又崴了脚,朋友接回家又跑了的女大学生送回家,不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吗?她再请他帮忙涂个红花油,给他倒杯水,聊聊兴趣爱好,交换个联系方式,也是应有之义。
姚而握丝毫不顾脚踝的红肿,翘着脚支在茶几上,想得美滋滋的。突然,她听到楼梯上有了动静,连忙装出一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样子,嘴中“嘶嘶”吸气。
等眼中蓄出一层泪花,便朝来人望去,先惊后怒。
天杀的胡笛!在家的不是他哥是他老子!!!
但戏到这里,而握也只能接着往下演,“叔叔好,我是胡笛的朋友。我把脚崴了,手机又丢了,他刚刚出门了,让我在这里等他送我回家。”
“你是而握吗?”一道迟疑的声音响起。!!!姚而握这下真惊了,胡笠的爸爸怎么会认得她?她这么有名的吗?
“您认识我?”而握眨巴眨巴眼睛,把那点泪花眨干净,看着眼前的军装大叔。
看上去,胡笛应该是像妈妈,他爸硬气多了,就是军人应该有的样子。
但你叫她描述军人应该什么样子,她又说不出来,只觉得就是胡笛爸爸这个样子。挺拔刚毅。
她越看越觉得胡笛爸爸眼熟,“您是不是……”
胡岫微微倾身过去。
“您参加过阅兵?”她是在电视上见过他吗?
胡岫的动作停住,仿佛松了口气,又仿佛泄了劲,“你的脚,要不要去医院?”
而握出师未捷,今天也不想折腾了,“方便的话,可以给我一瓶红花油吗?”
他果然去找了来,而握正要接过,他却拧了盖子倒在自己的手心,“这味道重,你怕是闻不惯。”搓药油的时候,他又说,“你就把我当成医生,以前训练受伤,大家也是互相帮忙的。”
而握有些意外,但也觉得贴心,“叔叔,你人真好。”
他低声笑了一下,用掌心去按揉她的脚踝。男人的手心粗,再加上温热的药油,而握的脚趾不自觉抓紧。
她今天存了引诱的心思,当然包装是从头到脚。刚去了角质,又抹了乳液的脚掌,香白嫩滑,被男人托在手心慢慢按揉。
客厅里安静得不得了,她看着他的动作,心跳声越来越响,血液却像流通不好,脚趾头都开始发麻。她不自在地想挪动一下,可脚后跟实在太滑,直接从男人手上滑了下去,踩在了他的军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