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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和庄羡亭时不时还有联系,最频繁的是刚搬家那会儿,他老在家里找到不属于他们三个人的东西。

首先是一幅画,他没什么艺术细胞,这东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其次是一些小东西。

“辛骁,我在沙发里发现一件衣服,尺码很小,还挺香的,你是不是晚上带人来过?”

辛骁面红耳赤骂他:“你脑子被打坏了!要带人回来也是你带,我才不会!”

“我不多说什么,下次注意点,把东西都收拾好,不然会弄得我和庄医生都很尴尬。”

辛骁气得打了好几个磕巴,还要坚强地反驳:“我说了我没带!我没谈恋爱,是初吻,也还是、是那个。”

也不懂为什么要强调这些。

他之前听那些舍友讨论过,男人干净是加分项,有些人不喜欢对象有太多情史。

他好像很怕哪个人会不要他,所以一定要周围所有人都知道,他非常干净,不管是嘴巴还是什么的。

燕觉深刚开始还和他争辩,到后来就没精力了。

他要应付各种上门想联姻的人,而在这方面,他和辛骁极巧合地有了相同点,每个有意图的人都会听到他说。

“抱歉,我喜欢腿长一点白一点细一点的。”

“不好意思,我喜欢脾气好点说话慢吞吞那种。”

好不容易有条件都符合的找上门来,他仍是拒绝:“不太对味。”

实在是太挑剔了。

所以这样磋磨来,挑剔去,到最后终生未娶妻。

第110章 间歇性失忆症(1)

这是一间坐落在山间野林的木房子。

方圆几里有年代久远的村落, 邻近还有肥沃的农场。

秋日的木屋看起来宁和安详,壁炉里嘶嘶冒火舌,墙壁上, 挂着即将要下山拿去集市卖的兽皮、动物肉、死禽的残肢。

雪郁眼睫抖了一下。

他掀开身上盖着的薄被,边起身, 边像以往一样,快速熟悉周遭的环境。

此时, 木桌上正在煮水的铁壶呼哧喘着粗气, 盖子当啷作响, 厨房里传来极刺耳的磨刀声, 从坚硬土炕上望过去,大约能看见半侧身材结实的男人身影。

穿着深色廉价的粗布麻衣,手臂拔起健壮的肌线, 眉骨俊秀。

比例异常修长的手,正握着一把锋利的刀, 在石头上匀速磨着。

【这是你的男朋友,他正准备杀了你。】

雪郁:“?!”

四肢刚唤醒不久尚且不明状况的雪郁, 猝然听见系统这句话, 后背条件反射一僵, 张着只有一点血色的唇, 本能问。

“是我男朋友,为什么还要杀我?”

【你毁了他的人生。】

在雪郁茫然复加的表情中, 系统缓缓说出剧情提要。

前面系统说男人是他男朋友其实不大准确, 应该再加个疑似。

这个世界以权利和财产划分为兰堡、富人城和贫民窟三地, 富人城如其名, 住的大多是上流阶层的权贵, 贫民窟则住着身份低微的穷农、背着贱籍的奴隶。

兰堡拥有最高权力, 其他两地都归它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