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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今天才知道酒量这东西原来是会退化的。

重生之后他几乎一滴酒没沾过。

今天晚上实在是人多了高兴,主要也是他自己想喝。

结果不过两瓶纯生,他就感觉舌头根发硬了。

年轻人是真的能折腾,酒酣饭饱之后,又是唱歌又是打牌。

云集被他们架着,唱了不知道多少荒腔走板的歌,在牌桌子上输了个溜够。

但他今天就是有种空荡荡的高兴,什么事儿也不操心,累也是高兴的累。

他醉着,头一回觉得当个纨绔也没什么不好,人拼一辈子不就图一乐吗?

“你歇着,我去弄盆水。”丛烈低着头,转身走了。

云集眯着眼靠在沙发上,累得一动不想动。

过了一会儿,丛烈端着水回来了,“玩得开心吗?”

云集以为他要为了演唱会的事跟自己兴师问罪,笑着说:“当然开心,廖冰樵这小孩前途无量。”

“嗯。”丛烈低着头答应了一声,没接着问,“开心就好。”

一沾在沙发上,云集就有点睁不开眼。

发现丛烈在脱他袜子的时候,他睁开眼蹬了他一下,“你干嘛呢?别动我。”

还没等丛烈回答,云集努力聚了聚焦,看清楚丛烈耳朵上真的是血。

他眉毛慢慢皱起来,“你耳朵怎么回事儿?”

本来云集不问,丛烈都忘了耳朵的事。

但那么漫不经心的一句,像是一句钻心剜骨的咒语,险些把丛烈的眼泪疼掉下来。

“没事儿。”丛烈回答的声音很轻,“你休息一下吧。”

丛烈说没事儿那肯定就是没事儿。

云集懒得给他操任何闲心,往沙发靠背上一仰,不大一会儿就眯着了。

就像是捧着这世上最易碎的珍宝,丛烈握着云集的脚踝。

他摸了一下水温,轻轻把云集的脚放进盆里。

脚趾、足弓、脚腕,丛烈极为小心地揉过那双白细的脚。

之前云集膝盖受伤,他帮云集洗过澡。

在南市旅店那一次,他也抱着昏迷的云集清理过。

他对云集全身上下都很熟悉,知道云集哪里都是极漂亮的,是完全的造物所钟。

但是手中呼着那两颗饱满的、温暖的脚踝,丛烈的心里宛如有一条鳞片逆生的活蛇在不断游走,每行一寸都从他心肝上剐下一片血肉。

丛烈从来不知道,人的心,原来是会这么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