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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离了马, 已派不上任何用处, 三人只好靠爹妈生的两条腿走路,越迷津醉酒的余劲还未消, 走起路来似玉山将倾,天柱欲崩,难免摇摇晃晃的。
有好几次萧锦瑟都以为他将要倒下了, 越迷津却稳稳当当地踩住步子,看上去就像没事人一样。
好在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小店, 店开在荒僻之处, 布置陈设颇为简陋,还没等萧锦瑟担忧这是不是黑店, 店老板看着他们满身血污, 吓得已要将门关上。
直到还未合拢的门缝里递进来一只手。
手自然很纤细, 也很白腻, 莹润的指尖捏着一颗小小的金豆子。
金豆子在烛光下闪闪发光, 店老板的眼睛也跟着闪闪发光,门自然而然地就打了开来, 在晃眼的烛火之下,越迷津身上的血污似乎也笼罩着一层金灿灿的辉光。
“我们要在这儿住一晚,只要一个房间,不过尽量大一些,舒适一些,要热水,好茶,再来些热乎乎的饭菜。”秋濯雪的声音听起来简直梦幻得不可思议,“不论花费多少,剩下的都归老板。”
店老板只有点头,他的脚步似乎也随着金豆子飘了起来。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店老板果然收拾出这家店里最大的房间,房间布置虽谈不上风雅,但已是个极为舒适的所在,有被褥、竹席、枕头、水盆、还有窗户。
现在不是冬日,炕床没有烧起来,只是铺上舒适的竹席,足够任何歇脚的人睡个好觉。
热水很快就送了上来,还有热腾腾的饭菜。
越迷津在屋里头洗澡,秋濯雪与萧锦瑟则在院子里吃饭,饭菜都是农家常见的菜,店老板将自己的婆娘叫醒刚炒好的,夫妻俩这会儿正在堂内看着金豆子发呆。
在家的时候,萧锦瑟出手也很阔气,不过在江湖里闯荡一番之后,他已明白阔气不能当做饭吃,因此看得目瞪口呆。
萧锦瑟含糊问道:“你应该知道那粒金豆子够你在这儿住上一百年了吧?”
刚刚看了那么多尸体,萧锦瑟没把之前吃下去的饼吐出来都算不错了,这会儿实在没有心情吃饭,只是勉强自己往嘴里塞饭菜。
他知道,接下来还不知道要遇到什么难题,必须要吃饱才有精力应付,因此眉头蹙得很紧。
秋濯雪正在倒茶,闻言挑眉一笑:“那我恐怕是活不到那么久。”
萧锦瑟打量他一会儿,神情一下子变得有些古怪:“出手这么大方,难怪你们会被风波门盯上。”
也难怪有这么好的身手。
俗话说客不离货,财不露白,在江湖中行走,敢如此大手大脚挥霍的,若非刚出江湖的毛头小子(比如说当初的他),就定是艺高人胆大,否则怎会不惧贼盗在旁窥伺。
茶杯在秋濯雪的手指里微微一转,满满一杯,却是滴水未洒,他饶有兴趣地看着似乎忧心忡忡的萧锦瑟:“如此说来,阁下认为风波门找上门来,是只为求财?”
萧锦瑟有些魂不守舍的,频频往门外张望,看起来很紧张:“不然,除非传回去的消息变成了你们两人携着万两黄金,风波门铁了心要尽数吃下,否则没道理这么大的阵仗。”
秋濯雪的手一顿:“哦?那你有什么见解?”
不知为什么,萧锦瑟心头忽然涌过一阵极古怪的感觉,他转过头来望着眼前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只觉得这双含情脉脉的双眼里似藏着让人捉摸不清的深意,那令人感到妥帖舒适的语调里似也带着机锋。
萧锦瑟只觉得自己似乎又变成五六岁时的模样,坐在学堂里启蒙,紧张地看着夫子,小心翼翼地等待着考核,生怕自己答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