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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因为那个黑发青年的长相。他虽然面容英朗,是那种会让小姑娘怦然心动的样貌,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让人过目即忘。

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他肩膀上的那张虎皮——什么东西那么宝贝,竟然用虎皮来包裹?不,不,不论是什么东西,都不应该用珍贵的虎皮来包裹吧?

正纳闷着,只见青年在人流如织的集市中找了个位置,也不嫌弃地上的灰尘,盘腿就坐了下来。他把虎皮一打开,众人的眼睛看直了——

只见他的包袱里放满了各种大型动物的皮毛,虽然处理得干干净净,乍一看还是让人心中一寒——这是怎么的武力,才能猎杀这么多的野熊、野猪、老虎啊!

都说富贵来自于危险之中,看来这个青年要发财了!想到贵族老爷们最爱收藏这些珍稀物品,众人看向青年的眼神多了一丝艳羡。

摊子摆好了,青年就开始左顾右盼。

看他如此心急,旁边摆摊卖水果的女人摇了摇头,道:“年轻人,做生意不要心急,你这东西又贵重,做的是大生意,慢慢等吧!”

那青年皱了皱眉,好像不耐烦听,但还是向女人点了点头,以示感谢。见他还在东张西望,女人只当他性子浮躁,摇了摇头,去招呼新来的客人了。

卖花的小姑娘正在街上走动着,看见那青年长着一张俊脸,不禁喜欢,打算上前和他说说话。就见青年的眼神一亮,看向街道左侧,挥手叫道:“阿多尼斯!”

原来,这人正是战神阿瑞斯。

俊美的植物神从人流中缓缓走了过来,冲着阿瑞斯轻轻一笑。因为神力的蒙蔽,人们对于他们过人的长相印象不深,但还是会愣在第一眼中。

金发的男神走到阿瑞斯的身边,把手里的麦饼递给他:“久等了,阿瑞斯。”

阿瑞斯接过他手里的麦饼,狠狠咬了一口,才道:“你吃了么?”

阿多尼斯伸手抹去他嘴角的碎屑,道:“我还没吃,因为想着快点让你吃到。”他的眼神专注,目光真诚,任谁看到了,都愿意相信他的话。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因为看到卖花姑娘正在向阿瑞斯靠近,及时赶回来宣示主权。

阿瑞斯闻言,把吃过一口的麦饼递到阿多尼斯的前面,示意他也咬上一口:“你还没吃的话,我们一起吃!卖完了这些皮子,我们就去饱餐一顿,买点东西,出发去斯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