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少珩缓缓讲述着过去的事,将陈濯带到了他人生中最灰暗的那一日。
那天是陆少珩的七岁生日,陆和平为了给儿子庆生,在游艇上办了一个小型的生日派对。当晚所有人都喝了很多酒,小小的陆少珩从船舱里出来找母亲,正好看见她在甲板上与他人发生了争执。
先把我松开。陈濯用力挣了一把手腕上的手铐,没能挣开。
就是在这里,在这艘船上,我亲眼看着她被陆和平推下海,活活溺死。陆少珩双手按着陈濯的肩膀,似乎正透过那条布条,看着他的眼睛:当时我就在不远处,而我却看着她一点一点沉到海底,什么都没有做。
当时和他一起目击这一幕的还有凌乐遥,凌乐遥被吓呆了,只顾着将七岁的陆少珩按在门后,牢牢捂住了他的嘴巴,不让他发出一点点声音。
之后凌乐遥也死了,凌乐遥的死和她目击了这件事不无关联,至少是导火索之一。
我妈妈死后,聚星易主,安然进门,一切都是这么合理又自然。陆少珩嘲讽地笑道:俗话得好,人生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原配。把人利用完了就踢开,这点上,我和我爸还挺像的。
别说了,陆少珩。陆少珩轻描淡写的每个字,都把陈濯的心搅得血肉模糊,一开口就能吐出一块带血的碎肉。
他猜到陆少珩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也曾试着揣测过施晴的死因,只是没想到真相会如此残酷。
一个七岁的男孩,亲眼看到父亲把自己的母亲推进海里,往后他该怎么过好每一天的人生,该以什么样的心情面对那个杀人凶手,又该怎么面对目击了这一切的自己。
后来我常在想,我应该在那天就和她一起死去,而不是活到现在。陆少珩给出了答案:我和陆和平都是杀死她的凶手,我俩都不配活着。
陆少珩!
陈濯用尽全身力气,再度用力挣了一把手上的手铐,没想到这手铐是对样子货,居然真的被他顺利挣脱了出来。
他的手腕上也已经是鲜血淋漓,陈濯抬手摘掉眼睛上的布条,用力拽过陆少珩的头发往后扯,让他看向自己,避无可避。
陆少珩吃痛,眸光却越发兴奋,他垂眸睨着陈濯,眼里满是不知死活的挑衅。
陈濯的眼神凶得像要把他拆吃入腹,嘴角压得很平,脸上毫无血色,像海面上苍白的月光。
但你知道有的时候,我会怎么想么?陆少珩知道陈濯生气了,但他就喜欢惹他生气,偶尔我也会庆幸,庆幸她已经死了,再也不能折磨我了。
自从陆少珩有记忆开始,施晴就已经在陆和平长期的精神虐待下,出现严重的精神问题。她无力反抗陆和平的暴力,就把年幼的陆少珩当作自己宣泄情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