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肘子肉挑下来一块,正好够小孩的食量。晾凉后,放在小碗里让小荆吃。剩下的都闷在锅里保温。
争当小荆吸溜着气合不拢嘴时,薛锦从外边回来了。
他风尘仆仆的,领子都被汗浸湿了,就是,怎么觉得他有些不一样了呢?
林子怡没想那么多,眼睛一亮,向他招呼:“快来尝尝。”
薛锦勾起浅淡的笑容,他一进来就闻到了熟悉的蹄髈味儿。但是,又好像比之前吃过的都香。
林子怡端出锅里的瓷盘,放到桌子上,炫耀般催促:“快点快点!”
薛锦拿筷子挑下一块带着皮的肉慢慢咀嚼。
胶质的黏糯鲜明,瘦肉肉质细腻,紧接着一股清香酥脆,甜中带咸的味道在舌尖流动开来。
还有一股说不出的谷香味,又解腻又爽口。
他干脆挑了一大块到碗里。
蹄髈炖得很烂乎,稍微用筷子分一下,肉和骨头就分离开来。
他似乎好长时间没有吃过这样精细的肉食了。
在战场上会让人丧失原本的欲望,对生活条件逐渐麻木,刀口舔血多了,吃什么都能下咽。
有一次他们深入敌营,被敌军包围,那里野草都没有。有的人饿红了眼,开始吃敌军的尸体。
浓重的血腥气围绕在他的周围,让他胃里翻涌不停,直泛恶心。
那次他五脏六腑都快吐出来了,自此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沾过荤腥。
他一度以为,这样八年过去,即使不沾荤腥,日子过得寡淡无味也毫无问题。
这段时间有热乎乎的饭菜,有被人关照着的感觉,此时酥糯的肉食划过喉咙,油脂在牙齿间迸裂快感十足。
他有了种目眩的感觉,然后很快镇定下来。
林子怡还切了些之前放在店里,用来做小菜的萝卜干。
这些萝卜干原本是吃面伴侣的首选。有时候面汤虽香,但吃久了也会想就点解腻的,爽口的东西。
林子怡就弄了些新鲜萝卜,清洗,消毒,上盐,然后用酱豆涂抹密封,曝晒后正好能放满满一小缸。
原本只是配菜,没想到极其受到客人们的欢迎,每次只要客人来点面一定要顺走些萝卜干。
此时,薛锦安静地啃完半只猪蹄膀,把一碟小菜都吃完了。
他吃完夹到碗里的最后一块,安静地抹了抹嘴,抬头淡笑着看她:“吃饱了。”
林子怡不信,扶着下巴指指碗:“再吃点!”
“真的吃饱了。”薛锦站起来。
林子怡却眼尖地注意到他身上黑袍的云纹没了。
不,他干脆换了件衣服。
这件衣服和原来的颜色相似,不过只是普普通通的黑色粗布衣服,根本没有之前那件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