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先生有事吗?”
“没事,一个多星期不见,想你了。”路易斯墨色西裤包裹下的双腿交叠着,手自然搭在沙发扶手坐明忱对面,游移地目光夹带着欣赏。
半分钟不到,他像捕捉到什么,淡色瞳孔微缩,“亲爱的,你似乎没睡好?”
“路易斯,我在工作,如果没有特别的事可以走了。”明忱面上带笑,礼貌客套的。
“不不不,亲爱的你是不是忘了?每年这个时候,咱们会去爬山,我来问问,你什么时候有空?”
当年两人就是因为同样的登山爱好而结缘。
从前明忱心里事多,一个人积着整夜难眠,登山是解压放松,更是抽空,定期放过自己。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路易斯陪他度过最难的时候,不管路易斯现在怎么胡闹,明忱虽然会不耐烦,但仅此而已。
“下个月吧,最近很忙。”明忱见他一直不走,顺手给他倒了杯茶,“这回想去哪座山,太远的话我得考虑考虑。”
路易斯喝不惯中国茶,但喝明忱倒的他能一口闷了不带眨眼,狗腿子似的把杯子推回去再要一杯,边说:“不远,开车过去三个小时不到,腾峰北壁,这座雪山很漂亮。”
明忱点头,无视他推过来的杯子,见人还不走,忍不住问他想待多久。
“来都来了一起吃午饭,喝下午茶,怎么样?”
明忱斜眼看他顺便瞄了眼腕上的表,差九分钟十一点,“算了,要吃饭现在就去吃。”照路易斯不依不饶的性子,如果不答应,他能在公司耗一天。
路易斯愉悦站起来,不舍看眼那束花,明忱一定不会让他捧着去,但不能浪费。
刚好逮着送文件进来的孙杰,笑道:“孙秘书,麻烦你帮我把送忱忱的花养在花瓶里,就这样放着,死了多可惜。”
孙杰倒也不觉得麻烦,只是明忱是个严肃的性子,不仅表现在性格,生活习惯也是,他不喜欢办公环境色彩过艳,何况红艳艳的玫瑰…
“小明总,您觉得呢?”孙杰问。
“拿出去,送给需要的人。”明忱弯腰拿起椅背上的毛呢长外套,瞥一眼路易斯,“走吧。”
路易斯临走不忘对孙杰挤眉弄眼,大概意思别送人,养起来。
下楼来,不知何时变得天,乌云停了一会儿打起雨点,‘噼里啪啦’响声渐渐转大,两人又都没带伞。
路易斯尽显绅士之风,用手感受一下拉着明忱回来,主动提出上楼拿伞。明忱随他去,摸手机定了附近一家常去的中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