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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与宋弄墨同枕共眠了,也许是因为美食在前的诱惑,通常白千湾总是醒得比宋弄墨早一些,只要眼前伫着半裸的肉体,哪怕只是一只手臂,都能使得白千湾梦醒后的迷惘时间大大缩短。

宋弄墨喜欢搂着他睡,这次也不例外,他的手臂压在白千湾身上,沉甸甸的。

身后贴着宋弄墨温热的身体,白千湾迷迷糊糊地还能听见对方浅浅的呼吸。

活的

宋弄墨的手

白千湾半睁着眼睛,视线聚焦在搭在被子上的那只手。

好吃。

手背上像是被什么东西舔舐着。

不是小巫,猫的舌头不是这样的

宋弄墨被白千湾舔醒了。

伴随着牙齿啃咬的疼痛,敏感的皮肤被灵巧舌尖一下一下地撩拨着。宋弄墨眨了眨眼睛,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时,他浑身难受,感觉火苗从手背窜了上来。

别闹。

他沉声警告白千湾时,手指已经被人含进嘴里,咬合的力道也越来越重。白千湾侧着脸,手指捏得死紧,他专心致志地啃咬着宋弄墨的手,眼里有迷茫又清晰的□□。

这种情况不知该说淫靡还是恐怖

宋弄墨一狠心,将手指从白千湾口腔里抽离。

白千湾失了食物,茫然地翻了个身,仰面朝天,他茶色的大眼睛润泽又迷迷糊糊地眨着,仿佛浑然不觉自己做了什么事,两片淡色的嘴唇微微张开,沾着水亮的津液。

宋弄墨?他喃喃自语。

宋弄墨冷着脸进了浴室。

作为罪魁祸首的白千湾则慢吞吞地起身洗漱。

宋弄墨一声不吭地换好衣服,拿起车钥匙和手机准备出门上班,白千湾正巧擦着手从盥洗室里出来,眼见他要走,飞快地扑了上去。

先别走。

宋弄墨猝不及防被他从背后抱住,无奈道:刚恢复记忆也不用这么热情。

你要去上班吗?白千湾阴沉的脸仿佛乌云密布,不准去。

为什么?

我要出门,就今天。

不行,昨晚说好了的,必须是非工作日。

我不管啊,不然你就请假。

听话

你就不能为我破个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