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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我想试试食人族的肉,我猜味道是完全不同的。雾尼笑道。

这又是什么想法啊?雾尼吃他自己的肉不就好了,晚上回到家用小刀削去胳膊表层的皮肤和脂肪,手臂抬高,径直用牙齿咬下一口,十足新鲜的食人族肉。这样不好吗?何苦冒险试图谋杀另一个人呢。

这样吧,你可以尝试一下剪断自己的手指,蛋糕吃完了,白千湾用沾着奶油的叉子指着雾尼的左手,然后用焊枪烧灼到五成熟,原汁原味地试试味道。

雾尼的眼睛在发光:我就说你也有同样的想法嘛。

我没有。

你脸上写着无聊两个字,雾尼嘟嘟囔囔,真是不懂,什么啊,难道你不想吃了我?

切确地说,白千湾对雾尼的肉没有兴趣。对方如同一只直立行走的无毛猿猴,雾尼在他心里已经变成这种形象了,物种相似,基因相似,但眼前的怪物与其他人类大相径庭。雾尼像是完全是沉浸在自己世界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思维强行加在别人身上。不过雾尼最后一句话倒是说对了,他真的不想吃了雾尼。

白千湾换了个话题:福金为什么没来?

她最近不太舒服呢,因为吃了太多东西,胀肚子。

那个女鬼呢?

什么女鬼?

留下TXT文档的那位。

没有女鬼,雾尼脸上带着诧异的神情,我不知道你在指谁?

白千湾也一阵奇怪:那TXT文档是谁留下的?

雾尼莫名其妙:那就是福金。

福金是只鬼?

她不是鬼,雾尼忽然涨红了脸,强硬道,她是另一个我。

呃。

白千湾心下一惊。雾尼好像病得不轻,甚至把与他合作食人的恶鬼当成了自己妄想的人格吗?

这种情况,忽然和白千湾、人彘的情况相符合了。什么人格分裂根本就不是吧,一个妄想症的男人把鬼魂当成了自己的分/身。

很多人说她是鬼,雾尼振振有词,那些蠢笨如猪的家伙,死前嚷嚷着鬼啊,根本就不懂,那也是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