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14页(1 / 2)

方文秀搡他肩膀:咱们家这菜这么多也吃不完,你拿点给小宋送去,他来我们半桥镇住,又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孤单。

周朗洗菜的手顿了顿,嗯。

我妈给你的。周朗把袋子往人手里一放,道。

宋意融差点没提动,打开袋子看了看,这么多?

周朗「嗯」了一声。

宋意融抓着袋子想塞回去,拉扯间,不小心抓住了周朗的手,手心还正好贴在周朗的粗糙虎口处。

他没干过重活,手心细嫩,触感也格外温软。

周朗当即就僵住了,手背上的青筋几乎是瞬间鼓起来,猛地弹开,他丢下一句话转身就走,我还有事下次说。

宋意融被冷落在原地,反应了半天,忽然觉得好笑。

乐了好一阵,才发现脚下有个毛茸茸的玩意一直在蹭,他低下头,凶巴巴地开口:干什么呢。

喵。

又饿了是吧,宋意融提起袋子关门,往屋里走,等着啊,我马上来伺候你。

趁着天晴,宋意融收拾了一个小背包,带上相机,一个人进了山里。

他最近在写的小说《去山》,遇到了瓶颈。

久居山村的农民和忽然出现的山林隐居者的爱情,起初动笔,只是一个念头,具体的框架却不怎么明晰。

对山林的了解,只基于一个粗糙的印象,要说实际的体验,那确实是极少的。

没想到外头阳光明媚,一进树林,茂密的叶片顿时遮挡住光线,阴暗寒凉的气息缓缓包裹住宋意融的皮肤。

越往里走,脚下踩的树叶越湿润,宋意融边走边观察,不时停下来拍照,用笔做记录。

过于专心致志,等回过头来看时,来时的路已经辨不太清了。

走这么久,宋意融也确实累了。

他四处观望,找到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面长了些青苔,看起来绿茸茸的,但此时此刻也顾不上那么多。

宋意融半靠在石头上,放下背包,休息了一阵,打开相机看了看,感觉素材收集得差不多了,就打算起身下山。

幸好出来时早,树叶间透出来星点亮光,足够让他看清脚下的路。

鸟在树林上空叽叽喳喳地叫,鼻尖满是草木的气息。

起了风,树叶被吹得呼啦作响,宋意融低眼一看,手臂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冰凉凉地趴了个小东西。

一条雪白的毛毛虫。

头皮赫然一炸,激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他奋力甩着手臂,试图把虫甩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