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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是挺意外的,同样是被冯斯谣的外表吸引,当年的她可没这么豪放,前后做了快三四个月的心理建设才决心要追,新时代的小孩够豪放,才远远见了一面,连内在是人是鬼都不清楚,就爱上了。

朱煦最后说了,会问问“室友”小姐的意见,小姑娘开心得笑出了后槽牙,说要从相册里挑一张最满意的自拍发给朱煦,末了看她吃的实在少,担心她下午头晕,塞给她两颗大白兔,然后蹦跳着回工位上休息去了。

两颗大白兔躺在手心,好似还带着年轻人温热的体温。

朱煦想,难怪冯斯谣以前会喜欢自己。

谁会不喜欢温暖爱笑,又充满活力的小太阳呢?

下午上班前,朱煦去了趟洗手间,在镜子前补完妆,又凑近了些。

然后努力地笑了一下。

无论如何都笑不出那种纯粹的感觉,朱煦很快又不笑了,她仔细端详了会儿自己的脸。

眼角开始有并不明显的细纹,法令纹似乎也比去年加深了一丢丢,再仔细看一眼,发际线是不是也高了0.5毫米了?

在和冯斯谣重逢之前,朱煦没觉得自己比同龄人看着显老,但几乎没有任何岁月腐蚀痕迹的冯斯谣回来了,她的外表似乎和她的感情状态一样,在原地停滞了六年,只为了等候那束她曾留恋的阳光再度升起。

对于拥有金色人生的天之骄子而言,对自己极少数的失败,她们通常怀有格外的执念,并在记忆里加以美化。朱煦不认为,所谓的“爱情”可以跨越失去联络的那么多日夜,所以或许冯斯谣对自己,也只是这种不甘心的执念罢了。

梳妆完毕,走进教室门口之前,看见里面一群刚毕业的青葱大学生,满眼青春无敌的一张张笑脸,刺得朱煦都有点睁不开眼。

她突然想起,“没有人能永远年轻,但永远有人正年轻”这句有点俗气的话。

可惜啊,冯斯谣执着等了六年的小太阳。

她已经不是了。

*

“下班了吗?我马上到你公司楼下,”下班时间,冯斯谣的电话准时打了进来,感冒还没好全,嗓音听着有点哑,语气有些迫不及待,又有稍稍被冷落的委屈,“下午那么忙啊,一条信息都不回我。”

朱煦收拾好包包走到外面接电话,站在20层的阳台,看见冯斯谣白色的车顶反射着橙色的夕阳,缓缓地开到自己脚底,才“嗯”了一声:“下午上课呢,中午也有点事,吃完饭就忙起来了。”

“朱老师辛苦了,中午没准备好吃的,晚上请您吃顿好的补偿您,”冯斯谣笑着问,“晚上想吃什么?”

朱煦按下电梯1楼,捏紧口袋里的两颗奶糖,思索了一会儿:“酸菜鱼?”

冯斯谣:“哈?”

朱煦也笑了笑:“开玩笑的,你决定吧,我都行。”想了想她补充道,“就别去前天中午吃的那家了吧,感觉一般般。”

“行,朴雨今天给我推荐了一家烤肉店,我们今天去试试,要是踩雷就让她付钱。”

朱煦弯了弯眸:“冯小姐好精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