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煦条件反射反驳:“才不是。”
“好,你说不是就不是吧,”冯斯谣眼角含笑,推给她一杯茶,“先在沙发上坐一下。准备做四菜一汤,还差一个手撕包菜,马上就好。”转身又回了厨房。
自然到仿佛她才是在这个家住了许久的主人。
哦,冯小姐的确是这个家的主人。
朱煦呆坐在沙发上,不敢想象,自己现在在做的,是“等分手六年的料理黑洞前女友做饭给我吃”,这件荒唐又离谱的事情。
……这饭里该不会有毒吧。
她晃了晃脑袋,有点不太明白现在的走向。
是《美女房东竟是我的班花前女友》吗?
还是《跌进美女房东的爱情陷阱》?
这位前任真是很狡猾,偷偷在海外进修了厨艺,满屋子的肉香争着钻进她的鼻子,让她一个吃货,完全忘了该怎么思考。
脑子里疯狂涌现的,都是些陈旧的,不值一提的往事。
印象中,冯斯谣只做过两次饭。
第一次是在大二下学期,两个人同时报的驾校,朱煦考了三次科目二、两次科目三,终于在晚于冯斯谣半年后拿到了本本,冯斯谣很高兴地说要下厨庆祝,只会下面条的冯斯谣买了两斤牛肉,给朱煦煮了个有脸盆那么大的超大碗牛肉面,牛肉比面还多。
牛肉老了,面坨了,青菜叶子煮黄了。
朱煦很捧场地全部吃光,吃完第二天发现自己重了三斤。
便秘三天。
第二次是在大四,两个人雅思成绩双双出来,冯斯谣拿到人神共愤的8分,朱煦超常发挥拿了7分,完全满足各自申请学校的要求,冯斯谣于是又很高兴地说要下厨庆祝,结果在厨房忙活两小时,端出来一碗煤炭一样的红烧肉。
给的八角比姜多,一口下去,苦到哭泣。
还有一盘焦黑的红烧鱼。
比红烧肉还苦。
最后唯一能下饭的,是朱煦补做的油麦菜。
朱煦捧场地吃了三块肉,两口鱼。
腹泻三天。
总结:
冯斯谣做的饭,会对肠胃造成致命伤害。
……
朱煦很悲哀地发现,有的事她以为自己忘了,其实她只是忘了自己还记得。
“开饭了。”
冯斯谣一边擦手,从餐厅走过来喊她,一边伸手往后解围裙。
半天解不开,转过身用屁股对着朱煦:“帮我解一下。”
“啊,你怎么又把它打成死结了,”朱煦回过神,形成肌肉记忆,熟练地伸手去解,语带无奈,“真是一点都没变。”
冯斯谣是能把鞋带、耳机线、运动裤绳诸如此类各种线,都能打出死结的神奇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