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越把阮知慕塞进毯子里,抱小孩一般把他抱到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怀里。
一勺一勺地喂他喝牛奶,把火腿肉和鳕鱼夹碎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给他喂进嘴里。
阮知慕起先不想吃,觉得被像个小孩子一样抱在怀里喂饭,太丢人了。
但是他只要挣扎一下,严越就放下勺子,慢条斯理地开始吻他的后颈。
要说严越身上最敏感的地方是耳垂,阮知慕身上最敏感的就是后颈了。
后颈皮肤细腻,不常被人碰触,因此只要稍微吹口热气,或者吮吻一下,后颈立刻泛红一片。
何况
何况,严越还像品尝甜点一般,一寸一寸,仔细地舔咬他的后颈。
阮知慕被吻得全身颤抖,只能趴在他怀里喘息不已。
无奈之下,只得投降。
严越遵守约定,收了牙齿,继续给他喂饭。
阮知慕愤愤的:真不知道脖子有什么好咬的又不是鸭脖,分什么五香甜辣唆得那么起劲!
严越:当然是因为美味。
阮知慕:一点味道都没有,有什么美味的!
和味道没关系,严越淡淡道,你的全身上下,从鼻子,嘴巴,到锁骨,大腿,脚趾,我都很喜欢都很甜美,很好吃。
阮知慕张口结舌,脸彻底红成了大番茄。
作者有话说:
我也想吃(不是)
第71章 老公。
在北欧的冰天雪地里,时间被无限拉长,每天就是看电影、读小说、玩笑打闹、头碰头坐在桌旁吃点心、在温暖的壁炉旁接吻和做爱,半个月仿佛过了半辈子。
阮知慕从尴尬、羞赧变得习惯,最后竟有些食髓知味。
有时两人并没有做什么,只是并排靠在床头看电影,阮知慕嗅到严越身上的气息,都会瞬间脸红耳热。
严越的喜好多年未变,一直是无花果淡香水,阮知慕和他厮混久了,慢慢从淡香水的气息中嗅出点别的什么那是种让人腿软的气味,像美丽而有毒的果实,能引诱着人上瘾,无限沉沦。
来的头两天,佟澜隔三差五给阮知慕打电话,问他在哪里,是不是被严越软禁了,要来解救他。
严越面无表情地把他的手机接了过去,把佟澜的联系方式通通拉黑。
若若和苗苗有时也会发消息来。
那天在家门口的强吻震惊了在场所有人,阮知慕被带走后,若若和苗苗按兵不动了几天,然后过了三天,终于按捺不住,微信消息狂轰滥炸地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