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乐跪在地上,拿着抹布一点一点非常用力地擦着地,人在激动的时候总想找点儿事情让自己平静下来,血液里重新燃起的激流恨不得把裴乐脑子里为数不多的脑浆子直接给烧没了。
读书意味着什么,裴乐用沾满污水的手背在眼睛上一抹——意味着他又有家了。
读书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一直以来的小心翼翼突然就尘埃落定了。
傍晚,裴乐搬了个凳子坐在门口盯着右边那条路,晚霞映的裴乐的脸有些发红,路的另一头程易不知道去哪儿捡了个破草帽戴在头上,他一只手压着草帽,一只手拎着两只冰棍,裴乐只看见,在一片落日余晖中程易一只手压着头上的草帽,一只手拎着两只冰棍灰头土脸又随意潇洒的向他靠近。
第14章 我老婆终于在十岁上了一年级
很快,裴乐入学的事情敲定了,就在镇上,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读。
裴乐就激动了那一天,一天完了他依然该干嘛干嘛,种种迹象表明裴乐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名字已经到了程易家的户口本上而对程易有半点懈怠。
这种淡定程度已经到了程易除了知道裴乐哭了两鼻子其余的事情程易压根儿就没发现。
只不过从这天开始过后,裴乐突然觉得自己变得成熟了很多,在日复一日不断循环往复的人生中,裴乐深受思维困惑,他一度认为摆在他眼前的一切都是无法改变又不愿摆脱的现实。
在流浪过程中咀嚼了好几个月人生,对于归宿两个字裴乐有一种发自本能的需求欲望。
血缘对裴乐的抛弃在他心里埋了一颗炸弹,他脑子时常出现一种滴滴滴的声音在一遍一遍的提醒他,与时间为伍,与狗抢食还不一定能抢过的日子可能明天、甚至是下一秒都有可能发生。
几年来,裴乐的神经一直紧绷,每当他在夜里沉睡时,他妈死时的样子就一直在他脑子里盘旋不下,仿佛是在提醒裴乐他是一个连自己的亲人都不会接受的拖累。
裴乐没忘,没敢忘,他很感谢他妈不厌其烦的出现在他的梦里,把他禁锢在一个名为流浪者的称谓之中。
但现在,所有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转眼又快到了秋风送爽金桂飘香的季节,九月的天气依然热的脚都不敢下地,程易身穿白色背心,黑色短裤,脚上踩着一双蓝色的凉拖鞋,骑着那辆关键时候总喜欢掉链子但这次居然没掉链子的自行车一路叮铃哐啷的把裴乐送到了学校。
到了学校门口,到处都是送小孩子过来的家长,各个打扮的花枝招展不想让自己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相对于程易连一双脚指甲盖都被灰尘美了甲的装扮来说,程易都怀疑自己来的不是学校而是选美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