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老邪满脑子都是仙女妹妹,这句话简直扫兴:“有什么诈?天雪宗那群自命不凡的蠢货,借他们几个狗胆也不敢闯入我断魂谷。”
与此同时,一个穿白纱的女子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想来是冥老邪的“宠妃”,她扭着杨柳细腰,妖里妖气的靠上冥老邪的背,说道:“冥郎,也打这人一掌试试嘛,以防止是仙道修士假扮的。”
谢炀、江小枫、煤球、包括袖中的周羽棠尽数傻眼!
白纱女子妖娆貌美,搔首弄姿,一身媚骨。
居然就是……湘菀!!!
第34章
懵了。
周羽棠前所未有的懵。
呆若木鸟, 魂飞鸟散,毛骨鸟然。
湘菀在太上仙门受完惩罚之后,就被陆盏眠放生弃养了, 然后它被驱逐出境, 就此不知所踪。
谁能想到湘菀会出现在这里???
不仅进入了魔界,加入了断魂谷,甚至还成为了冥老邪的床伴?
离了个大谱!
灵宠……不,她现在可以称之为妖了,九尾狐妖!
江小枫呆住, 震惊失色, 难以置信, 不知所措。
在这里遇到熟人, 那岂不是……还未动手就暴露了?
根据《焚骨》的设定, 修士在同一时间只能跟一只灵宠结契, 除非灵宠死亡才可以签新的灵宠, 很有种一夫一妻彼此忠诚的内味。
但是夫妻尚且可以和离, 主人和灵宠之间也没有被迫绑定一辈子的硬性规条。
灵宠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主动解绑, 但身为主人, 是可以选择“弃养”的,往好听点说就叫“放生”。
被主人放生,就相当于被抛弃,被厌恶, 对灵宠来说是奇耻大辱, 比凡人女子被休妻还要难以忍受, 留给它们的后路只有一个——自尽。
所以, 放生灵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其实就是送自己的灵宠去死。
当然了, 也有些如湘菀之类的灵宠“心志坚定”,不在乎周遭异样眼光和闲言碎语。不过在放生的过程中,血契解除,对灵宠的伤害是极大的,从“灵”变成“妖”,从“净”变成“污”,从“仙”堕成“魔”。
它们需要以吸食活物鲜血为生,每天都要喝血,否则将受到血契解除的后遗症影响,浑身气血蒸腾,爆体而亡。
不仅如此,在它们的脸上还会留下终身难以抹去的痕迹——就像黥刑。
总而言之,被弃养的灵宠是极惨的,与其放生,倒不如直接杀了它们痛快。
周羽棠看向湘菀的脸,鲜红的烙印,在昏暗的寝殿中显得触目惊心。
冥老邪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谢炀身上:“已经试过了,没问题。”
湘菀瞥了眼地上躺的江小枫:“她是没问题了,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