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屋,好不好?”
我哥自始至终都没看过我一眼,他右手撑着吧台的边沿,挽上去一半的黑色衬衫的袖子底下露出来好看又性感的肌肉线条,皮带散开,裤腰漫不经心挂在腰边。
“就在这。”他说。
作者有话说:
其实写这种内容我也很惶恐,只希望大家嘴下留情,能看看后面的内容(噗通跪下
第3章 麦田
麦城之所以叫麦城是因为城市的边缘被大片的麦田包围,麦城被围成一座金色的孤岛,金浪将天空映成暖色的,呼啸着下一场尖芒的雨。
在我小时候还没有“网红”这个词,麦城的标志也没有被一众网红蜂拥着踩踏成折腰的杂草,它们被风吹出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我妈挽着陈志远的胳膊,两个人笑得甜蜜美满,将爱写在眉眼发丝上,买下了最北边的一块麦田。这块地是陈志远送给我妈的生日礼物,那年我妈二十八岁,陈志远四十岁。
我骑在陈志远脖子上,身子往下弯曲,悬空着想伸手去揪一根金色的麦子,但麦子的身子也往下弯曲,和我一样的弧度。记忆夏然而止,或者说能记起的只有这一个镜头,我现在还能想起来那片金灿灿的麦田,沉甸甸的麦穗压着它们弯腰,我也从陈志远的脖子上弯腰,笑得开怀。
一个周之后家里有了新成员。
我的记忆中没有他当时的相貌,我家的相册里自始至终也没出现过他的身影,所以我无从回忆。
只记得我妈笑得很和蔼,看他的眼神同看我相仿,给足了陈志远面子,和蔼到陈志远受宠若惊。陈志远嘴咧开,一时得意忘形,以为我妈爱他爱到甘愿接受这个“别人的”孩子。他伸出去的手顿在少年肩膀上方大概三四厘米的地方才如梦初醒,停住,没有落下,转而尴尬地挥了挥,“泊新,这是柳阿姨,这是小礼。”
这是我记忆中的第二个镜头,更早的时候我会怀疑我为什么会将这个平平无奇的画面记得这样清楚,现在看来可能是因为这转瞬一幕实在有趣,虽然当时的我不能读懂其中意味,但小孩子天性的单纯让我对其相当敏感。
那时太小,我才五岁,很多东西无论怎么回忆也没法记起来。
比如现在我很想知道我哥第一次看见我时是什么表情,会不会像现在一样,眼睛里结着厚厚的冰霜,仿佛看见的不是十八岁的寿星,而是十八年的仇人。
“醒了?”他才发觉我在这看着一样,随手将裤子拉上去,遮去性感的腰胯,皮带也不系,像树刚抽了新枝,凌乱地生长在他腰间。我哥手边躺着我喝醉之前扔在吧台上的烟盒,他抽出来一根,含在唇间,“她是你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