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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嘲暗讽的意味更浓了。

“‘一点点’就足够了。”姬天韵却道,“当初从神鸟与三灾大战中幸存下来的离乡人,也只有一点点。但不过数百年,就繁衍成了不断消耗地力,也无法供养的万万数人。”

他顿了顿,又道:“这‘一点点’,不会是我选择的人。除了我原本打算留下的皇室里那几个,剩下的,就看三灾破封之下,是哪一批离乡人,能最先赶到不周山下。”

能克服艰难险阻,最先赶到不周山的离乡人,哪怕在新天地,定然也能安然存活。

至于皇室中人……新的大荒人们,需要一位皇帝。

“迢渺他听闻你目的是不周山,认为你是要破坏我多年前设在此处的转化之炉鼎。天眼的确神秘莫测,醒来后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这里。”姬天韵道,“但你来晚了,三灾已然破封,你要剥夺离乡人最后一线生机么?”

斩却炉鼎,离乡人不能转化为新大荒人,只能都死在三灾吞噬中。

不斩却,至少有一些人,能活下去。

剑锋之上,是千万人的性命。

无论选哪个,都是一场血染山河。

姬天韵见李朝霜矗立原地,一动不动,便知自己说服了他。

哪想,黑发青年突然抬手,抚摸自己眼尾。

这双眼睛既容易流泪,又经常干涩,比李朝霜自己还娇气,以致他养成按揉的习惯。

但这种习惯对眼睛不好,最后不得已,每当他想按揉时,就会控制住,改为轻轻抚摸眼尾。

以此平复心绪,李朝霜取下眼镜,丢到脚边。

“您在说什么啊,说过无数次了,我这种废物,就算长了一双天眼,也什么都看不见……”

他说着没人相信的话,向前一步。

“我来到此,是为了回答三十年前,您所求之问。”

李朝霜道,缠绕手腕上的鹓雏尾羽微微发亮,而他的黑发,结成蓬松的鸦青羽毛,在风雪中狂舞。

“并非作为天眼,而是作为剑客。

“与您不同,终结大荒人间的轮回,我的选择不是毁掉人间……”

金砂浮动的一双眼眸里,迸出一道无色剑光。

姬天韵什么都没看见,胸口就喷出大捧血花!

……不选择毁掉人间,却一定要杀了他吗?

何等幼稚的做法,姬天韵想,事到如今,他即便以身殉道,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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