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发现他并没有死,这时候,李朝霜从他手上再拿过瓷杯,笨拙地倒水进去,然后指尖探进热水里,划了一圈。
这回他将水杯放在秃毛细犬旁边,这只土狗再吐完水后,分明半死不活地趴在地上,闻到热水气味,突然爬起,对着瓷杯里的水呼噜呼噜就是一顿舔。
“蠢蛋!”
男孩这才发现狗也活着,扑上去抱住,都不曾注意狗身上的伤口,在喝了水后也逐渐愈合。
看一眼那边,李朝霜对阿晕道:“有没有觉得,我变成灵丹妙药了?”
阿晕则像是男孩扑狗一样,扑上来检查李朝霜的身体。
昨晚逃跑前,他在朝霜的指导下,破坏了朝霜周身祝具的几个节点。
这样可以防止三岛十洲继续用这套祝具当目标追踪,至于朝霜为何知晓了三岛十洲是用这套祝具追踪他的行迹,当然是九千九生生怨母的主祭杨婆说的——证词来自朝霜,而主祭杨婆为何知道,则是从给她抓住的乘风太保那里——猜测来自朝霜。
没什么不合逻辑的,阿晕当然信了。
但是破坏了祝具的那几个节点后,朝霜身上时不时会飞出点点金芒,他触碰到的枯枝败叶,则偶尔会返青变绿。
金芒是浓郁生机压缩而成的显现,用得好可以肉白骨。
却对朝霜没有多大用。
阿晕只能紧张地问:“感觉如何?”
李朝霜笑着回答:“前所未有的好。”
说完,他又看向逐渐明悟过来的男孩,和已经从男孩怀里钻出来,小跑到他腿边磨蹭,结果给小鸟儿一脸不满给盯住的秃毛细犬。
“这里还有几枚鸟蛋,吃一点吧。”李朝霜假装自己刚才没趁男孩迷糊时骗人,“刚好我们也要去天星城,可以顺路。”
“去天星城?”阿晕还抓着李朝霜的衣角,闻言一愣,“接下来不直接去不周山?”
不周山。
这三个字让结果鸟蛋的男孩抬头。
“恩公去过不周山吧?”李朝霜问。
“这么有名的地方我当然去过!”阿晕立刻竖起尾巴毛。
一个呼吸后,他尾巴上的毛又恹恹垂下,“但只飞到五里高的地方就上不去了,不周的罡风确实厉害,朝霜你要去杀……要去找的人,是住在山脚底下,还是哪儿?”
李朝霜想了想,回答:“大概在山顶。”
狼吞虎咽吃鸟蛋的男孩梗住,声音大了一点,叫道:“不周山有山顶?那不是天柱么?!”
阿晕也露出为难表情,在他的传承记忆里,不周山的山顶,只在离乡人第一次来到大荒时,供离乡人落过脚,之后就一直隐藏在雷霆闪电罡风冰雪中,无人再能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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