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饭的时候它也跟着。阿尔弗雷德非常宠它,吃饭的时候会帮它把身上的小披风摘下来换成那种宝宝用的口水兜,而且还是每天不重样的——也是它又推着碗蹲在我脚边吃东西的时候我才发现它在这里吃饭用的碗和在健身房用的碗不一样。
我上课它依旧跟着——这个不用说,它的窝在我的书房里呢!
最过分的是什么。
它跟着我上厕所!!!
人有三急,我下课急匆匆往厕所走,进去刚准备关洗手间的门,就感觉到脚边有毛茸茸的触感。
低头一看,哦豁!
达可在我脚边无辜地抬起头跟我对视。
我憋着尿意把达可抓起来房门口然后关门,结果我在门内上厕所,它在门外当啄木鸟。
“嗒嗒嗒”的,跟上次我喝醉酒之后敲门的频率一模一样,磨砂的玻璃么还能看得出来它黄色的身影映在门上。
洗完手和我猛然拉开了门,达可习惯性地想往门上啄结果啄了个空,然后一头撞在了我的脚上。
“祖宗,达可小祖宗!你到底想干嘛!”我蹲下身用手指戳了戳它的脑袋。
达可说:“嘎嘎。”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有没有什么鹅语培训班啊,我真的很需要这个。”
“我只会一点俄语,不会鹅语啊……”我对达可说,“不过你叫起来有点像鸭子,不能因为你叫达可就把自己真的当成鸭子哦!”
达可:“嘎嘎嘎。”
“跟一只三十天大的鹅说话,我真的是傻了。”我揉了一下脸,“如果你不是我对结课作业,我现在就抓你去厨房拔毛做烤鹅。”
话音刚落,我看见达可它往后退了一步。
“嗯?”我眯起了眼睛,对它的动作感到了怀疑,“老实说达可,你是不是能听得懂我说话?”
达可一动不动。
我狐疑地看着它,然后试探性地对它说:“那我们现在出门逛街?”
达可抬头看我,它甩了甩身上的毛,看起来非常激动地绕着我跑了两圈。
……果然还是成精了吧?
——
早上十点,我出现在了哥谭市区。
达可在前面撒腿狂奔,就像是一只刚放出来的哈士奇。
我在后面追着它,就像是那个被哈士奇遛的主人。
不过幸好的是,达可跑了一会就停了下来,乖乖地跟在我的脚边和我一起逛哥谭了。
早上十点的哥谭还挺安静的。
这个点不是上班族上班的时间,加上是工作日,街上并没有多少车和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