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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觉得自己太胖穿不上衣服的心情,非常微妙。

这时,一只宽大的手掌覆上那块肉,不轻不重地掐了一下,迟曜看着腿上漾起弹性的波纹,羞愤道,“冯路易!你怎么敢......”

“我只是量一下还差多少。”冯路易很无奈,“迟哥,这个夹扣的带子是可以调整长度的。”

“我怎么会知道这种东西!”迟曜狠狠推开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生闷气,然后觉得有什么东西硌得慌,伸手一摸,原来是尾巴卷在腰带里,又骂骂咧咧了几句。

冯路易看着他这副模样,突然觉得自己内心的羞愧不安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迟曜不会察觉自己踩到了一只虫子,他永远都是那么傲慢自私,自以为是地行使着施舍。

不幸的是,冯路易仍然甘之如饴。

他顺从地跪在迟曜腿边,把他翘起的腿放下来调整带子,两滴鲜血从鼻子里流出,滴在手背上,他不甚在意地擦掉,但脑海里却涌出更大片的红色,动作也开始变得粗暴,直到夹扣卡住了迟曜的腿肉,留下一丝浅浅的破皮痕迹。

就像他那只被表带剐伤的手腕。

冯路易却感觉到了一丝痛快,他发现自己对迟曜身上的小伤口有一种奇怪的迷恋。

腿弯上的胎记和脐眼上的红晕也是如此,身体最薄弱的环节,都是伤口的模拟。

迟曜没有察觉到这无关痛痒的小伤口,他只看见冯路易盯着自己的腿在擦鼻血,心情很复杂,虚荣心满足的同时又很不爽,骂道:“真恶心,你不会对着我幻想了什么东西吧?我可不是Omega,你再敢瞎想,我要你好看。”

“没有,迟哥。”冯路易低眉顺眼地撒着谎,“我只是觉得,你穿什么都好看。”

非常符合小媳妇设定的发言,迟曜被取悦了,心情大好,但嘴上还是很不屑。“谁稀罕穿陪酒女的衣服啊?”

冯路易不经大脑思考,他听娜娜说她们这些陪酒的,都以卖了多少酒为标准算业绩,便顺口道:“如果是迟哥的话,客人都会想买你的酒的。”

迟曜觉得他傻得可爱,便顺手拿起桌上的酒瓶倒了杯酒,将冰凉的杯口贴着冯路易滚烫的脸颊,调笑道:“那你想吗?”

冯路易呼吸都乱了,慌忙去接酒杯,结果迟曜只是一个虚的假动作,又收回了手。

然而冯路易被撩拨得越慌张,迟曜就越有成就感。

他回忆了一下女仆给他们敬酒时的场景,恶趣味地照样学了起来。

“小路易,先别急着喝,还差了点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