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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是没有一起野餐过,艾丽还会甜甜地叫着琼恩,“叔叔。”

琼恩还和艾丽玩过抛高高,甚至还当大马给她骑,在他没有孩子的时候,把艾丽完全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宠爱着。

她的笑声像是铃音一般。

此时她的眼睛还是漂亮的像是天空一样的蓝色。

眼睛,蓝色。

然而这个时候,琼恩才意识到,如果窟庐塔族的人情绪没有波动的话,眼睛是不可能变成火红眼的。

被心底的欲望蛊惑着,琼恩残忍地虐杀了艾丽,生生的挖掉了艾丽因为惊慌不解甚至怨恨而产生的火红眼,装进了福尔马林液体里面,然后藏到了一边。

琼恩是第一次做这些,他只把艾丽的尸体扔在一旁,又害怕被罗斯发现。

他成年后当了狩猎者,知道该怎么引诱野猪,他让野猪啃食了艾丽的尸体。

之后再算着福斯回来的时间,跳下去和野猪搏斗,把自己弄得奄奄一息,如果不是罗斯回来的话,说不定自己也会被野猪啃掉。

福斯看着女儿残缺的尸体,果然没有怀疑琼恩,他悲痛欲绝,天蓝色的双眸盛满了悲伤,变得像是夕阳一般的暗沉的红色,一点儿也不美。

明明已经哭成这样,福斯却还是拿着墨镜把自己的眼镜遮挡起来,然后把命垂一线的琼恩带回家,之后才匆匆忙忙地收敛了女儿的尸体。

过了一周后,琼恩稍微能走动了,就害怕夜长梦多去了山上,打算把他藏起来的火红眼拿回家,然后他立马买下飞机票,带着全家离开这里。

然而他却怎么也找不到他藏起来的火红眼了。

琼恩一惊,连忙回到家里。

迎接他得就是双眼泛着红光的罗斯,他家里已经一片狼藉,父亲、妻子和儿子倒在了血泊之中。

琼恩还想要解释,“福斯,我不是故意的,我的儿子快病死了。”

“所以你就杀了我的艾丽吗?”罗斯疯了一般大喊大叫,“她还那么小,那么相信你,你不仅虐杀了她,还让野猪啃食她的尸体。”

罗斯杀了琼恩。

“红眼恶魔”的传说也再次笼罩在了卢克森小镇。

而莫科斯家族当时在这里种了两年毒品了,也是因为这样才知道了窟庐塔族居然隐居在此处。

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不过可惜的是,六十年过去了,窟庐塔族早就把自己的地理位置隐藏得更加隐秘,他们有智慧,还懂得利用草木,做出迷宫,再也不是普通的陷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