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还是怕周围有人蹲着拍,特地约在距离出租屋还有叁站路的地方见面。
池清霁本来以为是墩子送过来,但下了车发现,在等她的人是阚北。
以前他们几个人就讨论过,阚北这五官张扬又英俊,平时又素爱一身黑,真就跟电贝斯成精差不多。
时至今日,池清霁再去想这句话,也觉得没毛病。他上身一件简单至极的纯黑色短袖,那张桀骜不驯的脸侧着,不知看着什么;肩上背着她的吉他箱子,膀子那块儿的肌肉被往后拉扯,勒出一道浅浅的凹痕,显得更是精壮。
路过女生目光或多或少都会在他身上停留一会儿,他却一眼看见从计程车上下来,将向日葵花田穿在了身上的池清霁,眼里满是惊艳。
“可以啊,人靠衣装啊鸡仔。”
“谢谢,您也挺帅。”
俩人对视笑开,阚北把肩上的吉他交到她手里:“在他那过得挺好。”
池清霁对上阚北专注的目光,想了想还是点点头:“嗯,挺好。”
“挺好就好。”阚北仿佛松了一大口气:“他以后要欺负你,跟我们说,我们仨干不死他的。”
池清霁乐了:“你之前还说法治社会来着!”
阚北却依旧振振有词:“那没办法,反正你就当我们是你娘家人,记住不管什么时候在他面前都别没底气就行了。”
池清霁正想着要怎么吐槽这个占便宜的家伙,忽然回想起曾经无数次小黑和墩子劝她常回家看见,阚北叁两句话就把话题带到了别处,让她省了解释的力气。
她之前一直没注意到,直到现在才发现,这个每天运动两小时的糙直男,好像长着一颗如尘般细腻的心。
挥别阚北,池清霁坐上回去的车,窗外的日头已经过了每日最盛的时刻,变得柔和下来。
那天她在那么尴尬的时候举起手来,加入了这个乐队。
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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