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这样的春妮,黎丽梅被唬了一跳,“春妮姐——”
“春妮姐——”
一连着喊了三声。
春妮才虚弱地嗳了一声,她的身体本来就在崩溃的边缘,先前闹的那一场离婚,几乎是耗干净了她所有的精气神。
这会,冷不丁平静了下来。
之前所有堆积的沉疴旧疾,一下子喷涌而出。
黎丽梅抬手摸了摸春妮的额头,烫,滚烫——
“春妮姐发烧了,我要送她去卫生室。”
黎丽梅下意识地看向姜舒兰,他们黎族内的只有赤脚大夫,真正的好大夫,则是部队的卫生室。
那边的大夫,据说都是读过医科大学的。
姜舒兰点头,“送到部队卫生室。”
黎丽梅感激地看了一眼,随即蹲下身子,就将春妮给背了起来。
别看她生得纤瘦,但是力气却比常人大上不少。
而春妮也是瘦的一把子骨头,黎丽梅背着她,几乎没有用太大力气。
当感受到身后人没丁点重量时。
黎丽梅抿了下唇,低低地骂了一句,“混蛋。”
整个苗家,不管是苗父和还是苗大伟,都是那种比较圆润的人,而——春妮,却瘦到没有八十斤。
可想而知,春妮在苗家干活有多重,伙食有多差。
姜舒兰愣了下,顺着黎丽梅的目光,看到春妮露在外面皮包骨一样的手腕时,她顿时也说不出话来了。
春妮的夫家,确实挺浑蛋的。
黎丽梅骂得对。
黎丽梅背人,姜舒兰开门,等一开门,舔着指头吮着鸡蛋糕甜味的招娣,顿时回头看了过来。
看到亲娘被黎丽梅背着的时候,顿时被吓了一跳,“表姑,我、我娘她——”
“你娘睡着了,我们现在送她去卫生室检查身体。”
“你要一起吗?”
招娣点了点头,小跑着跟了上去,她一跑,风吹乱了她的黄黄的头发,她也是一样的营养不良,贴着身子的衣服,能看到衣服下面的肋骨,一根根的极为清晰。
姜舒兰看得有些心酸。
其实,海岛这边物资丰饶,很少有瘦成这样的孩子。
在穷的家庭,哪怕是家里吃不起粮食,但是那漫山遍野的果子,和海边的海货,都从来饿不死人。
那些果子都是糖分,吃多了人不会瘦成这样的。
更别说,还有海货可以补充营养。
除非——
招娣在家的地位,连带着果子都混不上,更别提果子了。
姜舒兰确实没猜错,招娣在家确实吃不上果子,她是个老实孩子,再加上又是家里的老大,在外面采摘了果子回去后。
从来都是紧跟着弟弟妹妹们。
还有家里的长辈。
招娣和春妮,是苗家两个地位最为低下的人。
干得最多,吃得最少。
招娣觉得漂亮阿姨看着她的目光,很温和,还带着几分心疼,她说不上来的感觉,她自有在母亲眼里才看过。
招娣垂眼,鼓足了勇气,“表姑,姨姨。”
“你们先送我娘去卫生室,我想先回家一趟。”
娘生病去卫生室看病要钱,不能让表姑和姨姨在吃亏了。
“你回家做什么?”
黎丽梅背着春妮,有些出汗,但是还是往族外的乡间小路走,她下面有不少下属,随便一个都能背起春妮。
但是,那些都是年轻男人。
到底是不方便的。
招娣犹豫了下,没说实话,“我想给我娘拿一天换洗的衣服。”
她有些心虚,低着头,抠着手。
黎丽梅和姜舒兰都看出了问题,她们皱眉,“招娣?”
一喊,招娣被吓得一激灵,“我没想干坏事,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