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 74 章(2 / 2)

因为颜色本是琉璃色,又总是在月光下通体闪耀着琉璃色的流光,所以自然而然应当是叫做琉璃的。

这把非常漂亮锋利的剑,曾是洛州大都督洛文泰的爱剑。

后来,一个炎炎夏日,杏子落在头上。洛南栀抬起眼,只见他的竹马二世祖正在树上躲懒,还一个劲冲他招手让他也跟着上去。

“南栀南栀,快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书上,四下无人,唯有蝉鸣鸟叫。

竹马笑容灿烂:“哎哎,知道你十八岁生日,泰叔会送你什么天大的好东西吗?我偷听到了!”

说着,他悄悄话来咬上耳朵,洛南栀微微睁大眼睛。

……生日宴上,果然洛文泰将贴身宝剑郑重传到他的手中。

宴会结束,邵霄凌比他还兴奋,把那流光溢彩的琉璃剑捧在手上摸了一遍又一遍。

“别的都好,”他啧啧叹道,“唯独这剑身嵌字似乎时日久远,都快要看不清。”

“不过正好!西市上刚新来了个鎏金嵌字本事一流的师傅,我去让他去给你的重新纹个名!”

嵌字师傅技法果然一流。

只有一个问题。

邵霄凌送去的“琉璃”二字字帖,因故意卖弄学问,写了几近失传的古篆体。

可怎奈他半瓶水晃荡,古篆体学艺又十分不精,店家无论怎么看,他写的都并非琉璃,而是“疏离”二字。

数日后,拿到刻错字的剑,邵霄凌:“……”

“…………”

“嗯。也罢,疏离听着更有气势!”

从此,琉璃剑更名疏离。

“……”

“南栀,南栀!”

月下,有冰凉的手抚在脸上。

“南栀!”

“洛南栀!醒醒,南栀你看看我,是我!”

“……”

“……阿……寒。”

眼前,视线清晰复又模糊。耳朵嗡鸣,姜郁时用力摇了摇头,想要努力甩开把那些模糊不清、扭曲闪烁的残破幻想。

“南栀!”

“……霄,霄凌。”

“……疏离。”

“阿寒。”

“不要,”他说,“阿寒,你,快……快走……咳……”

谁也没想到,下一瞬尸身直接暴起,一口咬上慕广寒的咽喉。

大量鲜血瞬间流出。姜郁时眼里闪着得逞的精光。

但也就只有一瞬。

紧接着,他的脖子就被燕王一把狠狠扼住,一时几乎生生拧断。姜郁时睁大眼睛,有一瞬在在那凌乱白发下,他似乎第一次真正对上了西凉王的眼睛。

他才看清,那时一双如想象

() 中高傲的、嗜血的、凌厉的,亦是怒火中烧、杀意生腾的眼睛!()

哈。

?本作者橙子雨提醒您最全的《挥别渣前任后,和宿敌HE了》尽在[],域名[(()

哈哈哈,真可怕,却又熟悉。

以前也有人曾是这样,看他的眼神像是要把他剥皮拆骨。

哦,这么巧来着——

还是为了同一个人!

命运确实不公。

但反正姜郁时诅咒命运,也早已经诅咒麻木了。他就是始终想不通,这一世,他都把某个人的命运做成完完全全和自己一样悲惨了,为什么这个人却还能和自己不同?

为什么他都这样了,还是始终会有人在意他,心疼他护着他。

“月华……城……主……”

“西凉……王……”

不甘的幽怨与满眼暗红色的血煞之气交映,带起烈烈腥风,仿佛像是来自阴曹地府。

燕王默然,只利落地用力,毫不留情将他手骨腿骨直接拆脱臼下来。

另一边,楚丹樨跪在雪地里抱着月华城主,正手忙脚乱、仓皇地替他捂着伤口。他眼眶通红,不断尝试为他止血,可血水还是不断从唇角和喉咙渗出,怎么也擦不干净。

“阿寒……”

“阿寒,你怎么样,是不是很痛……”

是痛。

胸腔痛得像是被剥开,痛得慕广寒眼前一阵阵发黑,但他却还是一边咳血,一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因为刚才……

刚才是陷阱,他知道的。可毕竟有那么一瞬,有那么一瞬……!

他看到了洛南栀的眼睛。

清透的,皎洁如月,他知道那是洛南栀!

他还在。

他没有走,他还在……

栀子小院,江南风光。

洛州的日子,或许外人只道是寻常。

可对于从小在冰冷的月华宫中长大,万分孤独寂寞,一直不曾有过一个朋友、没有半个亲人的慕广寒来说。

那段二人一起读书议政、处理洛州日常杂物,累了就去喧闹的集市逛街,一起拼命拦着邵霄凌乱花钱的平凡日子,那样一起循着季节酿梅子酒、杏子酒、李子酒,一起摆弄书锦锦养的那两只兔子。吃吃喝喝、切磋武艺的寻常岁月。

却是他这一生难得,从来不曾有过,温软柔静、细水长流,无比想要好好珍惜的……好时光。

过去那么多年,他一路跌跌撞撞、磕磕绊绊。

心中始终有一个空洞。

一直执拗且徒劳地在寻找着什么填补。直到他寻到了洛州,春明景和,油菜万顷,他才恍然大悟,“爱”其实有很多种类。

有人老骥伏枥,仍为一方百姓鞠躬尽瘁。有人临危受命,担起职责毫无怨言。

亦有人孤单承受、默默背负,只为替守护重要之人撑起一片晴空。

而转眼又是一春,随意绿意盎然。

连那个一直被守护的人也渐渐长大了。脸上沾了些田里的泥水,明亮的眸光也难得染上了些不

() 安与楚涩,他说,阿寒,我再没有别的家人了,你们都要回来。

“……”

叮的一声。

疏离剑落在雪地上,同时一只金色的铃铛,从慕广寒衣袖滚落出来。

叮。

声音很轻,却像是惊雷炸响。这个身体的主人眼睛一动,只顾盯着那铃铛。

那是一只古朴的、圆乎乎的金铃。

初见它时,竹马胖乎乎的小手在他面前,将铃铛摇得一阵当啷乱响:“南栀你刚才一直都在看它。你喜欢吗?喜欢对不对!”

他那么积极,眸光明亮,几乎贴到他的鼻尖。

随即转身,小小年纪,掏银子时却是豪气震天响:“叔叔我买这个!嘿,南栀一只,我一只。”

后来,竹马渐渐长大了,在他身边闲不住地跳来跳去:“嘿嘿嘿嘿你看我拴在剑上了,你也快点栓上啊~”

时隔多年,洛州那家金店还一直开着。

屹立不倒、越做越大,还开了分店。

邵霄凌前阵子去逛,又看上了一只颇为相似的古金铃:“南栀,你看这跟我们那个是不是很像!咱们把这个买去送给阿寒怎么样?这样他就也有铃铛了。”

叮。

金玲在雪地上滚了一圈。

“……”

洛南栀一身血腥煞气,肉眼可见散去。

叮。

他身子晃了晃,冰冷僵硬的指尖,颤抖着微微动了动。一双浅色的眼睛,缓缓重新映出了清明月光的颜色。

燕王拾起那枚金铃,走到他面前。

叮当,叮叮当——

一声声铃音中,他看到十几年、二十多年的岁月。

烟雨江南,湖光山色。

云蒸霞蔚,花叶纷飞。

日暖和煦,闲暇相依。

连夜风都是甜腻而温柔的江南酒乡,有世上最好的美景,和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亲人挚友。

是他曾经从地狱爬出来,也要回去的地方。亦是无论多少回红尘辗转、生死轮回,永远不忘的魂魄归处、故里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