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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067(1 / 2)

第67章

在太阳升起前他们安稳的度过了这一晚, 大家的心情没有平复所以大多数人都睡不着,他们盯着窗户看着外面,每个人的眼神里都带着担忧。

“太阳升起了, 但是好像没带来多少热乎气。”林奇明站在沈黎身边,他注视着外面一夜冻死的植物, 和没来得及找到避难所直接落在雪地里冻僵的鸟尸体, “半个月啊, 现在可真是放假了。”

只是这个放假哪里都去不了, 最多就是睡睡觉。

“谢谢。”林奇明转身接过餐盘, 和负责送餐的工作人员道谢, 还顺便接过了沈黎的那份, 沈黎没有回头, 眼睛一直盯着外面, 不知道在看什么。

“师兄?”林奇明把餐盘放在旁边的桌子上,“不要一直盯着外面看, 外面都被雪埋了, 白茫茫一片,要是看久了容易得雪盲症。”

“我没事。”沈黎移开视线,“只是想会不会看到一个熟人。”

“熟人?”林奇明吃着早餐面条,“谁啊?”

片刻后他停下吃饭的动作和沈黎对视,他意识到了什么, 他眨眨眼睛,沈黎没有说话,林奇明咳嗽一声后把面条咽下去, 他凑到沈黎面前, 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开口。

“曹宇天?”

“这样的天气他也没办法在外面活动。”沈黎也压低声音, “在之前他说会混进来。”

“师兄你没和上面汇报?”林奇明皱眉, “他混进来这件事……还挺重要,就是他现在是通缉犯。”

沈黎想了想,“还好。”

“还好?”

“因为这个寒潮,他好像比我们知道的更早。”沈黎又看向窗外,“我在想他会不会知道应对方法,这种极端低温别说是人类,动物也没有多少能抵抗得住,只剩下海里的因为水的问题可以保持温度活下去。”

林奇明跑回去端起面碗,然后回到沈黎面前,“他从哪里知道的?我其实从之前就很好奇了。”

“他比我们早知道永夜和荧光草,比我们早知道永恒树,这一次还比我们早知道有寒潮出来,怎么我们是人他不是人吗?他学识再高也只是一个基因学的专家,按理来说很多东西都不是单一学科可以预料到的。”

“他怎么就能比我早知道这么多。”

沈黎想了想,“说不定是预知未来,不是有很多人说鹿可以预知未来。”

“封建迷信要不得。”

“那你们干嘛要拜锦鲤?”沈黎疑惑,“锦鲤不是封建迷信吗?”

林奇明:……无法反驳。

默默继续吃饭,沈黎似乎终于记得吃饭了,他端起面碗开始吃,在农业区出现意外后就很少能吃到面食,估计是为了安抚大众所以上面直接安排了一次,大家吃点热乎的面食也能缓解情绪。

果然,在吃完后大家稍微放松下来,情绪一放松就会疲倦,整个区域都很安静,一半人都去补觉了。

吃完面沈黎给小红鱼喂了一点食,林奇明准备去还餐盘。

“放那儿吧,一会儿我去还。”沈黎道:“我正好要去工作室一趟。”

“咦?师兄你去干什么?”

“查资料。”沈黎把鱼喂完,“鸟类。”

林奇明歪歪头有些茫然,片刻后他才点点头,“哦。”

虽然不知道沈黎为什么要查资料,但是查就查吧,现在也没什么事好做,因为寒潮问题,现在网络暂时没断,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问题,又不能修,电还能维持住,希望到时候有惊无险。

沈黎特地选了一个相对人不多的时间送餐盘,去的时候果然人不多,把盘子放回原来的位置,沈黎转身往外走,这里他还不熟悉,一边走一边看着地图试图找到去工作室的方向,就在这时他被一个人一把拽进旁边的墙后。

下意识用手肘砸过去,后面的人没躲开,结结实实被他砸了一下。

还没等他补上一脚身后的人连忙开口,“停下!”

“你就这么开不起玩笑?”

沈黎无语的转身,他看着那个捂着胸口怎么看怎么像碰瓷的人,“我开不起玩笑这不是十年前就公认的事情吗?曹宇天。”

这家伙是什么时候来的?他动作这也太快了。

“那就是我开不起玩笑。”曹宇天笑着放下手,他左右看了看,接着才开口,“这样的安全区有几个?”

“问这个干什么?”

“没事。”曹宇天对沈黎招手,“来,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沈黎奇怪的和他对视,曹宇天却一点都不心虚,笑的非常自在,沈黎再三确定他不是给自己看什么奇怪的东西,于是沈黎凑过去看了一眼,只见曹宇天张开一直握着的右手,一只奇怪的毛毛虫在他手心里蠕动。

这只毛毛虫是红色的,看上去很有活力,按照沈黎作为生物学家的经验来看,这只毛毛虫除了毛色之外其他都很普通。

于是沈黎退后一步。

“你怎么退后了?”

“离远点。”沈黎指的是毛毛虫,“我今天没戴手套。”

对每一个过敏患者来说,远离过敏源非常有必要,这种毛毛虫的刺对沈黎来说就是非常强的过敏源,要是被刺到那就是一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他可不想在这种寒潮时期找山羽轩要过敏药。

曹宇天耸肩,“这东西很重要,我进深山老林这么多天就是为了找这个,别小看它。”

“是吗?”沈黎凑过去,“这是什么东西?”

“你是生物学家应该比我懂,新生生物加入生物圈需要时间,它们会出现天敌也会成为其他生物的天敌,这样循环往复下去才会有可持续性发展。”曹宇天道:“别看那只鸟很奇怪,它也算是生物圈中的一员。”

“所以呢?”

“所以它有固定的食物来源。”曹宇天继续把手里的毛毛虫给沈黎看,“这就是它喜欢吃的食物。”

沈黎注视着他,“确定?”

“当然,你以为我是谁。”

虽然说的不算太明白,但沈黎依旧明白曹宇天的意思,生物是一种吃与被吃的关系,生存需要能量就需要进食,不管是肉食动物草食动物还是杂食动物,哪怕是不活动的植物也会汲取地下的营养物质。

那只翅膀上带着火焰的鸟是主要以这种毛毛虫为食,这就说明它也有生物的基本特征。

“那只鸟会飞走是因为寒潮要来,这种虫子很害怕低温,温度一下来就会死,没有食物它就会离开。”曹宇天捧着毛毛虫,“所以我就提前去找了几条,虽然养了两天死的就剩这一条了。”

“只要有吃的东西,那只鸟还能回来。”

沈黎看着他手里的虫子,“那只鸟到底是什么?”

“就是火焰,炙热的火焰。”曹宇天笑着说:“火是人类在进化中找到了最完美的工具,它可以烹饪食物,可以提供温暖,甚至可以在危急时刻治疗伤口,能使用火焰才是人类和其他生物最大的不同之处,而那只鸟就是火焰的化身。”

“火焰属于自然也不属于自然,因为它并不是普通的自然现象,而是自然变化后产生的连带反应,它不受到自然直接控制。”

沈黎开始思考,“也就是说:这只毛毛虫可以吸引那只鸟回来,那只鸟代表着火焰,如果飞回来会带来热量,哪怕是无法驱逐寒潮也会让周围的温度增高?”

“是的,而且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曹宇天道:“这东西快被我养死了。”

沈黎觉得曹宇天真是一个神奇的人,作为一个生物学家,他从未见过一个人生物缘这么差,不管什么植物在他手里都活不过三天,养的动物总是死于非命,甚至在做生物基因研究的时候导致一整个实验室的小白鼠死光。

也不在意是不是会过敏,沈黎把毛毛虫接过去,捧着就往临时办公区走,曹宇天跟在他身后,沈黎的长相导致他在人多的地方能够被一眼认出来,也代表着所有人都会把视线放在沈黎身上,曹宇天离着沈黎有一段距离,反而没有被注意到。

来到办公区域,因为寒潮第一天,这里并没有几个人,沈黎找到一个合适的养殖罐,把这条毛毛虫放进去。

现在没有条件给它新鲜的树叶,只有一些以前储备下来的干草,但毛毛虫丝毫不在意,沈黎把干草放下去它就开始大口啃咬,吃完就趴在草叶上不动了,沈黎松了口气。

“我说……”沈黎转过头,接着才发现曹宇天不在他后面。

“人呢?”

“沈黎?”这时一个人走过来,是童局长,他正在巡逻辖区,恰好听到沈黎的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沈黎安静了几秒钟,接着才开口,“查资料。”

“查资料?”童局长走过来,立刻看到了他放在桌子上的毛毛虫,他微微皱眉,刚想询问突然看到沈黎垂在旁边的手,他直接把沈黎的手拉起来,这时候沈黎也感觉到了刺痛。

他捧着毛毛虫的手心和手指部位冒出部分红色的疱疹,带着小水泡,看着相当扎眼。

“这怎么回事?”童局长盯着沈黎的手,因为是过敏初期,他手上的疱疹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蔓延。

沈黎收回手,“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