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医生看到一个病人。
伸手就能救,为什么不呢?
第164章
把被子叠好,小地精打开房门,他深吸了一口气后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
“拜伦!”里奇也从自己房间里走出来,他热情的和小地精打招呼,“你今天要不要和我们上山?”
对自己这个同族,里奇还是很友好的,更何况小地精拜伦也是个好脾气的人。
两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虽然只有每天早晚能见到,但还是培养出了一些感情。
拜伦也冲里奇笑:“我不上山。”
里奇:“还是去城门口吗?”
拜伦点点头,他倒是不觉得自己的工作无趣,毕竟之前镇里没住居民,附近农户也不常来的时候他都坚持住了,更别说现在。
“那你怎么挣钱?”里奇很为拜伦着想,拜伦的年纪在他的族群里只能算半大孩子,这个年龄的地精虽然要学习怎么打猎,但与其说是打猎,不如说是玩。
他们还不能理解失败的可怕,不知道如果失误,可能所有一起去打猎的人都要为他的失误付出代价。
直到长辈们觉得他们稳重了,才会带着他们去打猎。
但即便如此,前两年他们也是看的时候多。
拜伦:“我不需要挣钱。”
“超市里的姐姐们会给我送吃的。”
拜伦有些得意,超市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他跟他们吃的一样,每天早中晚都有人给他送吃的,他经常能吃到鸡腿,还有肥肉。
原本他是不想收的——他觉得自己是在报恩,既然是报恩,就不应该再拿东西,或者食物。
但凯丽找他谈了一次很长的话,拜伦现在都已经不记得凯丽说了什么。
但他当时听完后痛苦流涕,觉得不收东西的自己太可恶了,不是在报恩,简直是在报仇。
只是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吃了半个月超市送来的食物了。
于是拜伦现在除了看城门,晚上还会去巡逻,否则总觉得自己没能报恩,还占了便宜。
“我吃的太好了。”拜伦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肉,“哪怕我去打猎挣钱,都吃不到那么好的食物。”
里奇:“我说的是钱。”
拜伦:“我不需要钱。”
他看向里奇:“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但如果我现在去打猎,去挣钱,那等他们走了,我怎么办?”
里奇明白拜伦的意思,他能为超市做的事不多,可能今天做了,明天超市里的人就走了。
他必须抓紧当下,因为谁也不知道未来。
“那好吧。”里奇不再劝说,“如果你想打猎的话可以告诉我。”
拜伦认真地说:“谢谢。”
两人一起走出了屋子,又一起走到城门口,里奇去和自己的族人汇合,拜伦就坐到了自己的小板凳上,有时候也有精灵来找他问路——来了好几天,精灵们还是不知道该从哪边进山。
好在拜伦并不嫌烦,有人来找他,他才有事做,有事做才不是吃白饭。
早上是最热闹的时候,几个族群都要上山打猎,在镇里工作的都是之前的“血奴”,其他人都还是得靠大山吃饭。
不过矮人们已经在镇子周围开荒,等把杂石杂草全部弄干净,把土地松一松,就能先种些生长周期短的作物,冬天快结束的时候就能种粮食了。
说不定以后他们也就不用上山搏命,像人族一样,靠种地和圈养牲畜就能活下去。
拜伦又送走了几波人,他终于有时间喝口水了。
于是拜伦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保温瓶,瓶子里是热牛奶,他才喝了一口,嘴边还带着白边,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朝他走了过来。
拜伦把保温杯的盖子盖好,急切的跳下等着,朝着那人跑过去。
等看清了对方的脸,拜伦才停下脚步。
“凯丽姐姐。”拜伦跟冯玲打招呼。
冯玲笑着说:“饿了吧?今早吃包子,知道你胃口大,我给你拿了四个。”
这可不是小笼包,是李姑包的大肉包,一个有成年女人的拳头大小。
拜伦不是第一次吃包子,但他还是高兴的小小欢呼了一声。
冯玲忍住去拍拍他头的念头,把保温盒递给了他。
刚来的时候,冯玲完全不能欣赏地精的“可爱之处”,地精是墨绿色的皮肤,配着棕色的头发,哪怕洗得干干净净,看起来都是脏兮兮的,而且地精也不像矮人,矮人的头发天然卷,走在一起的时候像一只只小绵羊,地精的头发则是细软的,还容易出油,所以哪怕拜伦隔两天洗一次头,睡一觉起来头发就油了,紧贴着头皮。
完全不符合任何时代人类的审美。
但相处的时间长了,冯玲竟然能以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地精了。
在这里的所有种族中,地精是最弱小的,他们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能生,地精生双胞胎是常事,四胞胎都不太少见,而且和其他种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