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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1 / 2)

只一瞬,沈渝洲就追上了杀手,手一抬将他斩落在地。

杀手被砍倒在地,抱着被沈渝洲砍断的胳膊在地上打滚哀嚎。

身后追上来的官兵马上把滚在地上的杀手粗暴的抓捕了起来。

林家人失去了杀手的保护也嚣张不起来了,一个个被沈渝洲带来的人给抓了起来。

“殿下,找不到林家家主。”搜索的官兵前来汇报。

沈渝洲冷眼扫向被逮捕在一边的林家的人,被扫到的人吓得直接尿了裤子,沈渝洲的本事他们是见识到了的,一招就干翻了他们花高价请来的杀手,那杀他们还不是动动指头的事情。

不用沈渝洲开口,那人就把什么都主动的召了。

“在暗室,父亲在暗室。”被沈渝洲眼神扫到的人主动交代道。

“暗室在哪里?”官兵来到主动交代的人面前,狠狠的踹了他一脚,把他抓起来,让他带路。

林胆小将众人带到了暗室入口,官兵破暗门而入,看到暗室中央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他背对着大门,官兵们看不清他的长相,不知道坐在那里的是不是他们要找的林家家主。

暗室里的人听到门口的动静竟然一动不动,安安稳稳的坐在那里,官兵们全副戒备,一步步靠近。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一个面目狰狞的老人,吐着舌头,已经丧命了。

这位老人就是林家家主。

“死了?”官兵把这个消息告诉沈渝洲,沈渝洲微微蹙眉。

“是。”官兵肯定道,“仵作已经做了初步确认,为谋杀。”

“呵。”沈渝洲冷笑出声,这林家的秘密还真是多呢。

沈渝洲把林家一行人连同平城县太爷一起关进了平城大牢,随即太子殿下就亲自带人姗姗来迟。

太子殿下是来抓沈渝洲把柄,定沈渝洲的罪的,但林家罪孽深重,人证物证确凿,就是太子殿下有意为难沈渝洲也难以替林家和平城县太爷翻盘,真是白跑了一趟。

林家有了钱就目中无人,胆大妄为,收买通了平城的县太爷和百姓,就以为可以称霸一方,无视皇权了。杀起人来毫不掩饰,胆大妄为,从林家每年要求平城的人贡献一个处/子给林家,这事儿直接摆在明面上说,不怕全城的人知道就知道他们有多么的嚣张。

林家自大无比,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会翻车,林家暗室里到处都是他们犯罪的证据,林家恶行辩无可辩。

只是林家家主是如何死的成了个谜。

杀手说不是他干的,他罪恶深重,罪行多这一桩不多,少这一桩不少,反正都是死刑,没必要说谎。而且从林家家主死亡的状态上来看是被人给掐死的,也不符合杀手平时一剑毙命的杀人手法。

那凶手就在林家的这些人里面。

沈渝洲也懒得审,无论林家家主是谁杀的,林家这些人都得死,林家家主就算活着也是死,管他是谁杀的。

云依依把方盛惜的遗/体带回了京城,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葬了她。

吃饭的时候,云依依好奇的问:“林家家主真的是被林家人杀的吗?”

沈渝洲点头:“杀手交代了,在我们来之前,林家家主还活着,肯定是林家人做的。”

“为什么?”云依依不解。

沈渝洲放下筷子,认真的问云依依:“在你看来,是你的生意做的大,还是林家的生意做的大?”

“主业的话林家一直做的是倒卖的生意,没有自己的产品,赚不了多少钱,也没有多少知名度,从规模和影响力来比自然是我的生意做得比较大。但是他私下开了不少赌/场,这里面的水我就不清楚了。”

“他的赌场都开在平城,赚的钱也都是他发出去的。”沈渝洲又问,“那如果让你拿钱出来养活一座城镇的人可以养活他们多久?”

“这个账我没算过,不过如果像林家那样无条件的发钱给一个城镇的百姓,就算有再多的钱也有发完的时候。”

沈渝洲点头:“这就是林家家主被杀的原因。”

云依依洗耳恭听。

“林家家主年岁大了,哪怕能多活一天,花再多的钱他也愿意,但是林家的其他人可不这样想,看着家主这样散财,眼见林家的财富要被家主给糟蹋完了,大家都急了,与其让家主这个老糊涂把林家的钱给糟蹋完,不如先把家主给解决了,大家再讨论如何分财产。”

“所以林家家主是被林家人一起给杀害的?”

“很有可能。”林家家主和林家人已死,事实究竟如此已无从查证,这些不过是沈渝洲的猜想罢了。

太子殿下这次率人前往平城是想置沈渝洲于死地的,没想到还成了他立功的见证人。沈渝洲破获林家大案,可谓大功一件,不仅没有受到处罚,还得到了皇上的嘉奖,让太子殿下气得差点没背过气去。

破获了平城杀人案,揪出了林家这么一个毒瘤,解决了平城的百姓,沈渝洲可谓大功一件,皇上问沈渝洲要什么奖励,沈渝洲便接着这个机会请求皇上赐婚,要迎娶云依依。

皇上欣然同意,他自诩多情,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年轻的时候没能和沈姨娘在一起,听到沈渝洲这个请求,他不仅没觉得沈渝洲儿女情长,小家子气成不了大业,反而觉得沈渝洲继承了自己的多情,不愧是自己的种。

婚礼很盛大,街道上热热闹闹,全城张灯结彩,迎亲的队伍一路撒着红包,围观的百姓挤满了街道两旁,纷纷送上祝福。

整个城市都因为他们的大婚而变得愈加的明媚了。

没有人注意到人群之后沈家河失魂落魄的样子。

他的心一抽一抽的疼,他是喜欢云依依的,但没有沈渝洲那样为了云依依舍弃一切的勇气。他接受了沈渝洲的好意,入朝为官,成为沈渝洲的臂膀,做他的走狗。

他是自私的,他不想再装疯卖傻,他想有一番抱负,他需要一个机会,一个赏识他的人。

很不幸的,那个人竟然是沈渝洲,他的情敌。

多么的可笑,

多么的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