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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书房是从大房间里隔出来的一角,书桌也是周鸿远给亲自打的,配套的凳子更是缝上了软软的垫子。

“瑾哥儿不用做那些事,瑾哥儿的手本来就该是看书拿笔的。”

他牵起苏瑾的手。

苏瑾的皮肤可实在是太嫩了,光看他的手就能看出他肯定不是一个庄稼人。

那完全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从出生就没干过重活的手,不然也不会手上没有一点老茧。

苏瑾手上唯一的薄茧在他的中拇指,那个地方应该是握笔多年磨出来的,其余手掌手心都是软软的,但是这会儿有点发红。

看的周鸿远都有点心疼了。

反而是苏瑾讪讪笑了笑,他把手缩回来,故作轻松的转移话头。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

“上午的时候看你脸色不太舒服,我不放心。”周鸿远如实道,他将苏瑾放到床上,半蹲下来给他脱去鞋袜,盖上褥子,还不忘嘱咐两句。

“瑾哥儿先躺着,我去烧火做饭,等一会儿就好了,要是没事做可以看看书。”

苏瑾看着不远处桌上的东西,更心虚了,要知道纸墨笔砚可是很贵的…他却用那么轻松语气说他想要这个想要那个的。

周鸿远又从来不会拒绝他的要求,他每次进山除了打猎,除了想给他开荤以外,就想赚钱吧。

有时候好不容易打来的,他自己也不会吃,都是给他吃,还有的拿去镇上的集市买掉,每次镇上回来都会给他带零嘴。

他总在旁边看着他吃。

“瑾哥儿喜欢就好。”

村里人说周鸿远是捡回来了一个小媳妇。

作者有话要说:瑾哥儿上辈子很天真,有点中二,还带着穿越者的通病,总之就是傻乎乎的…

第67章 穿越书生攻×猎户糙汉受2

周鸿远做饭的速度肯定是比苏瑾麻利多了, 没一会儿就重新烧起了火,看着他进进出出,洗菜洗米的声音哐哐当当的。

厨房里两口大锅, 一边拿来做饭一边炒菜两不耽误。先把洗净的米下锅煮一下, 等到半熟时再捞出来蒸熟, 这样煮出来的米饭更香味,还有浓浓的米汤喝。

米饭的香味儿和不知名肉的香味隔着远远闻着才是最香的,苏瑾看着手里的繁体字, 反正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倒不是不认识,认识肯定是认识,就是因为苏瑾以前已经习惯看简体,所以猛看到繁体大脑稍微要思考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