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城“啊”了一声:“这样啊。”
原来真的不是公主。
一般人在听到这种质疑的时候,第一反应可不是正常的肯定或者否定。
公主这个反应,好像是在说一个被认定为正确的答案。
他被管家带到了1065前。
就在管家准备开门的时候,时城悄无声息凑上去,抬起手对着对方脖颈劈下去。
要速战速决,拖得越久越容易引起注意,他必须尽快抽身去在这个空间中摸索一圈。
管家在他落手的时候就反应过来了,想挡,但动作反应赶不上他手刃的速度。
手刃精准落下,他身子一软,就瘫倒在了地上。
人体和地面接触的声音,让时城皱了皱眉。
动静不小,而且他人跑了,公主应该很快就会发现,必须在公主发现之前找到点信息。
按照刚刚的厨房和餐厅来看,这里的构造应该和他们白天所在的空间一模一样。
那房间的分布应该也是差不多。
时城回忆了一下地图,果断先选择了书房。
他记得傅遇安写的那本小说里有说,公主对未来的畅享是在玫瑰花园里弹琴跳舞。
熟练地撬开书房的门,他快步走到窗边。
——窗户外,是一整片枯萎的玫瑰花海。
暗玫红色的玫瑰无精打采垂着脑袋,凋零的花瓣铺满了所有的小路。
时城垂眸看了会儿,才动了位置,到书桌那里翻找。
书桌的抽屉里也有日记,但只有一本。
这本日记并不完整,已经被撕碎得差不多了。
翻开第一面,只能看到很模糊的字迹。
上面首行写着——十一岁。
我父亲死了。
死在了玫瑰花盛开的季节。
时城瞳孔微缩。
果然,这跟之前在那个书房看到的记录完全不一样。
他指节曲起,继续翻了下去。
……
十二岁。
母亲送了我一个洋娃娃玩偶,可我并不喜欢洋娃娃,尤其是洋娃娃的眼睛,看上去真的很可怕。
十三岁。
母亲烧毁了我的衣柜。
她把我的裙子、衣衫全都换成了红色系,我的小礼服全都被撕碎了,柜子里是满满当当的泡泡裙。
她说我长大了,不能穿小礼服了,泡泡裙才是适合我这个年龄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