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吃完,她把包装袋收拾好,放到地板上。她整整被他弄乱的衣服,慢吞吞下床丢垃圾。原来他现在坐书桌前,翻看手里的薄册,看上去正打算要完成他的作业。
“你们这周也有作业要做吗?”林信书忍不住问道。
林含璋看她坐到沙发上,回答道:“不是作业,是老师分的活,拿钱的。”
她当然不好意思问会给他多少薪酬,但总觉得他不是为了钱才那么忙碌。他有一种根本不在乎叁瓜两枣的气质,因为他就没缺过钱。
林含璋总是给她一种感觉,如果他想挣钱的话是很容易的,不会像她那样艰难。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太多了,有太多东西甚至可以直接高价售卖,不需要像她一样结合自己的时间与体力,辛苦十个小时,也拿不到最低工资。
他们这些精英工作,钱好像不是最重要的,不知道林含璋是为了挑战自己还是为了人情往来,总之不是她能想象的。
既然他也有事要忙,那她也干脆放松休息,什么都不要做,必须要让自己的身体在明天工作时能一如既往做好自己那份工,可千万不能拖后腿。虽说周末的生意都会微微回落,可在奶茶店忙活十个小时,对现在虚弱的身体来说,是非常艰难的,甚至都不确定能否完成的任务。
可又不能不工作,也不能连续请了两天的假。少了这两天的收入她这个月拿到手的薪水就只剩4000多,马上天气就冷了,总得给自己置办两套冬天的衣服。一套还好说,可毕竟要换洗,得买至少两套。不幸的是稍微保暖些的冬衣价格都很昂贵,无论内衬还是毛衣或者大衣羽绒服,只要稍稍沾上一些天然的原材料,比如长绒棉,羊毛羊绒,或者鸭绒鹅绒,价格马上一飞冲天。
高中时的冬天衣服,因为她逃得狼狈,走得匆匆,都在那个家里没带出来。她也没脸问那些衣服后来被怎么处理了,也不是什么新买的衣服。高一买的时候就往大里挑的,叁年来冬天就来来回回替换着穿,早就穿旧了,扔掉是有一些可惜,倒也没到心疼的程度。
云南的冬天气温最低的时候,一件便宜的丝绵袄加厚一点的毛衣就行了。在云南,她从来没有因为衣服发愁过,参照她的工资水平买几套便宜的衣服就足以应付。不像上海,夏天太热,如果贴身的衣服材质不好,汗湿之后那可真不是一般的折磨。冬天又太冷,丝棉袄肯定是扛不过的,估计要买一件好点羽绒服再加一件厚大衣,最好是加羊绒的。人造纤维当然很好,可她冬天早上要早起工作的,如果衣服不够保暖,冷风一吹,那挣的钱就都要送给医院。
还有内衬也是,冬天倒也可以贴身穿夏天的长袖T恤,她有两件纯棉的T恤,也能对付。就是两件衣服都极薄,毕竟是给夏天设计的衣服,保暖性肯定不够。杜千寻给推荐了某个品牌的发热内衣,她有些心动,但价格又让她望而却步,真的非常纠结要不要买。买了之后冬天出门肯定会暖和好受很多,而且她确实没有冬天穿的内搭衣服,虽然也不是什么必需品,可她毕竟还是需要的,也不是买不起。
至于羽绒服这个绝对的大件,重量足的价格直逼四位数。她还在观望,等着看双十一的折扣,哪件优惠力度最大,价格最低,就选哪件,反正她也不挑款式。有一点也很重要,现在的羽绒服设计都非常漂亮,她真心实意地觉得每件都好看,都挺喜欢的,哪件都行。
优质的毛衣她以前倒没怎么缺过,因为弟弟长得很快,很费衣服,她能穿他的,他小学时还和她身高差得多,到了初中,就开始疯狂抽条。给他买的秋冬衣服穿个几回,很快就小了,再也穿不上。他穿过的外套太过显眼,她不能捡来穿,否则别人会说他们家克扣她。但外套里面的衣服,毛衣之类的总不会被人看到,所以每年都能捡弟弟的不要的穿。直到他的身高超过1.75米,再穿他的衣服就跟是偷来的一样,她的外套也罩不住,才恋恋不舍的停止。
林信书其实非常喜欢穿弟弟不要的毛衣。他的衣服价格昂贵,材质高档,穿不了几次就脱下,每件衣服都像新的一样。不止如此,他的毛衣被他体型撑开,不紧了,穿着不勒人。她穿上之后不光好看,还宽松舒适,比她自己的毛衣强多了。自打发现可以拾他的毛衣穿之后,她就再也没买过新毛衣。可惜弟弟现在长得越来越高,他淘汰的衣服再也没办法给她穿,她还得自己掏钱,去买那些昂贵的暖和毛衣。每次见他丢衣服都很心疼,也只能捡几件柔软夏衣,剪掉大半袖子,做睡衣。
她的收入如果不留,全花到自己身上,到也可以过得很滋润。但她还是有理智的,也有良好的储蓄习惯,从没做过月光族。每个月都把自己的工资以及必要的支出算得清清楚楚,虽然没有一笔笔记下来,但对自己身上的钱来龙去脉也是有数的,也是为了每个月能攒下更多的钱,以备不时之需。
所以让她请假好几天,安心休养是不可能的,她每一天的工资都是有数的,少一天还行,少两天就会令她心神不宁,总疑心自己是不是过于贪恋舒适,马上就要变成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