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爱一个人的时候不会偷懒,不会变心,抓住了,咬到了,就永远也不会放手。
他十年如一日地对顾蜜如充满热情,早起看着她的眼神都像是在看着新鲜的猎物。
他一根筋,是不会转弯的笨蛋。
天罗山庄在覃州扎根,壮大,但是不再是权贵的专属。
他们甚至会辅助边关守将破敌军兵阵,来无影去无踪地烧毁对方粮草。
顾蜜如和林钟依旧各个门游走,抓那些背主的死士,然后废去武艺,酌情偷偷放掉。
一起吃遍各地美食,偶尔接榜单上面的任务,杀奸佞乱贼,再把赚来的赏金用于受难的民众。
偶尔什么都不做的白天,他们会扮成普通人,林钟戴上布帽遮盖头上的伤疤,顾蜜如穿上粗布衣裙。
他们扮作一对普普通通的赶集夫妻,将买来的新鲜玩意,送回山庄给顾晏城。
此刻林钟身上已经挂了一堆,他毫无怨言地做一个人形挂钩。
顾蜜如买买买,挂在他身上,他安安静静地抬手低头,方便她挂捆油纸包的细绳子。
但是他也有要求的,那就是顾蜜如必须牵着他的手走。
他今年整三十,面容依旧英俊逼人,俊朗之中添了一些沉稳,却不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沉稳。
而是一种被血肉浸泡过的,透着锈色的刀兵一样,千帆过尽的沉肃。
他们偷偷办了个婚礼,简陋到只有顾晏城和庄子内一些门主。
不能大操大办,天罗山庄名头太响,庄主的女儿出嫁,搞不好要让半个康平国的权贵都动荡。
现如今太子登基,新皇上位,正愁没有地方开刀建立功业,他们必须低调再低调,最好让皇城那位,这辈子也想不起有个天罗山庄。
顾晏城和林钟都觉得委屈顾蜜如,但是顾蜜如一点也不觉得委屈。
她活了这么久,办过的婚礼那么多,早就不在乎那种形势了。
她在乎的,是她每一天都过得很好,她和林钟始终相爱,那这一生,就十分够本。
买完了东西,他们在客栈住下,一堆东西扔在桌子上,顾蜜如对林钟说:“今天七月初七,情人之间的好日子。”
“我们去听戏,晚点再去放水灯,玩个尽兴再回去山庄好不好?”
林钟应声,他们洗漱好,换了一身衣服,林钟走到门口,又改了主意。
“我觉得听戏没有什么意思,”林钟抱住顾蜜如说:“我想和你玩个尽兴。”
顾蜜如:“……不是今天早上才?”
“你听我说,你这样真的会死的。”顾蜜如被林钟抱着推到床边。
林钟挺拔的鼻梁,在她的侧颈逡巡。
“死在你身上,也算死得其所。”
顾蜜如:“……”